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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我縣城區中學新學期師資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縣公辦小學公開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學校初中部任教。為使選調工作順利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做到“四公開一監督”,即選調人數公開、選調辦法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調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教師和社會的監督。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編制在縣城、鄉鎮小學,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任教滿5學年的教師(含“三定向”培養幼師和交流在城區學校任教的鄉鎮小學教師,不含城區九年制義務教育學校小學部教師)。
(二)選調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師德師風良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即1979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崗位及學歷要求。須具備與所報學科相應的初中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均指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
5.任教年限要求。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正式任教滿5年,以縣教體局核定的為準。代課、民辦學校等任教時間均不計算在內,外縣市在編任教經歷可計算在內。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近三年中,師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檔次的教師。
2.近三年中,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檔次的教師。
3.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或其他通報中規定不能參加選調考試的教師。
4.失信被執行人員或其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教師。
5.其他有關規定中認定不能參加選調考試的教師,如:因身體原因而不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和往年在各類考試中提供虛假材料、考試舞弊等情形。
三、選調數量及崗位
(一)選調數量
共選調教師19名,其中:初中語文6名,初中數學4名,初中英語4名,初中其他學科5名(不細分具體學科,打包進行選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學科進行選崗)。
(二)選調崗位
1.寶水實驗學校初中部(4名):初中數學1名,初中英語1名,初中其他學科2名。
2.道南學校初中部(3名):初中語文1名,初中數學1名,初中英語1名。
3.黃洲學校初中部(12名):初中語文5名,初中數學2名,初中英語2名,初中其他學科3名。
四、選調辦法
1.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中學教育綜合知識”一科(不進行“學科專業知識”測試),總分為12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2.此次選調不設筆試開考比例,若選調崗位報考數未達到該崗位計劃數,崗位數不調減,但擬聘用人員最后一名考生成績不得低于70分或達到本學科崗位全部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四舍五入,缺考、棄考和考試違規作0分處理的不計入該學科崗位全部考生成績)。
五、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要求:
每個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學科崗位。
2.報名時間:
2025年8月7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報名。
3.報名地點:
縣教體局四樓A405室。
4.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報考時需交驗下列材料:
(1)《報名申請表》(見附件1,一式一份),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蓋編制單位公章,除簽名外,其余信息均在電腦上填寫直接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本人初中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藍底半身照片2張。
以上證件經核實復印件屬實后,原件當場退回。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專班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逐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人員憑身份證到縣教體局四樓A405室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經核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筆試
由縣人社局、縣教體局具體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和地點:
以《準考證》上的筆試時間和地點為準。
2.試場安排:原則上30人為一試場,如尾數超過10人,另設一個試場。
參加選調教師持《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在8:30前到達考場進行安檢,開考后遲到15分鐘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確定預調對象
根據報考學科,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預調對象(例如:初中語文崗位擬選調6名,則預調該學科筆試成績排名前6名考生),若預調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則依次以年齡大(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工齡長(以人事部門核定的為準)、學歷高(指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為順序確定預調對象。如學歷再相同,則擬增加選調名額一并預調,增調名額的學校崗位由崇仁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專班研究確定。
(五)公示
在縣教體局公開欄張貼預調對象名單,并在崇仁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擬聘用人員被舉報弄虛作假、考試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核實,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取消選調資格所出現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予以遞補。
(六)報批
預調對象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專班研究確定選調人員,按照相關文件辦理調動手續。因選調導致職稱崗位聘用發生變化的,按省市最新相關文件執行。
(七)選崗
選調教師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選擇選調學校,若分數相同,參照確定預調對象辦法進行。
六、工作要求
教師選調工作是關系到教師切身利益的嚴肅工作,要從嚴治考,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公平公正。
1.縣紀委監委對公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實行陽光操作。
2.對考試違規者,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3.報考教師應如實填寫教師選調報名申請表,學校有關負責人要對報考教師所填有關信息認真審核。若出現弄虛作假,報考人及審核人在2025年師德考核中直接定為不合格,并扣發2025年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同時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對相關人員給予相應處分。
4.對報名后無故不參加筆試、列入選調名單后不參加選崗或選崗后無故放棄的教師,將列入不誠信名單,取消其今后三年教師招聘和選調考試報名資格。
5.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和責任追究制。
七、有關事項請咨詢縣人社局(0794-6332426)、縣教體局(0794-6323246)。
八、本《實施方案》由崇仁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專班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工作專班另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