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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筠連縣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在編在職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及崗位設置
選調名額共41名,詳見附件1。
二、選調方式
專業技能面試
三、選調條件
(一)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師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參加選調人員須達到最低服務年限(公費師范生需工作滿5年),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8月31日。
(三)參加選調人員須為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參加選調筠連縣中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近3年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報考者須具備與選調崗位學科要求相一致的專業;若所學專業與選調學科不一致或畢業專業方向不明確的,須具備近3學年度連續任教所選調崗位學科的教學工作經歷。
(六)根據組織安排的援彝援藏教師、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隊員,工作期間視為原單位原學科連續任教;產假人員產假期間視為原單位原學科連續任教。
(七)除上述條件外,報考者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3學年度獲得過縣級及以上教學質量獎或期末教學質量監測考核值達到縣平均水平2次及以上,獲獎學科或質量監測學科須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2.近3學年度獲得過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鄉村教師、優秀(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青年教師、最美教師、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支教教師等榮譽。
3.近3學年度獲得過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認定的名師、名校長、學科帶頭人、英才、骨干教師(已結業)等稱號。
4.近3學年度獲得過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優質課展評、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藝術展評展演指導獎一等獎及以上,獲獎學科需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5.近3學年度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優質課展評、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藝術展評展演指導獎二等獎及以上,獲獎學科需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八)現任高中教學工作的教師,經學校同意后可直接報考高中教師崗位。
(九)近3年根據組織安排的援彝援藏教師、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隊員,經學校同意后可直接報考。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近3學年來有曠工行為的。
2.近3學年存在請病事假累計1學期以上的。
3.受到黨紀、政紀(務)處分在影響期內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5.受過刑事處罰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開考比例
本次選調最低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調減或取消該崗位名額,調減或取消選調崗位的報考人員不調劑。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28日—7月29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50。
2.報名地點:筠連縣教育和體育局403、405室。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筠連縣2025年面向縣內公開選調在編在職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需由學校及相關股室審核簽字。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3學年度獲獎證書(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5)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不一致的,須由任教學校出具加蓋公章的所任教學科及年限證明。
(二)資格審查
在報名的同時,由筠連縣教育和體育局、筠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關人員對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進行資格審查,責任到人,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在選調的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調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由此取得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取消聘用。
六、考試
(一)筆試。若同一崗位報名并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人數大于等于30人的,則須進行筆試,筆試后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名額的3倍,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缺考者不得進入面試,下同),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納入最終考試成績。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參加筆試人員于2025年7月30日下午14:30―17:00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筠連縣教體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放棄。
(二)面試
1.領取面試通知單。2025年8月1日下午14:30-17:00,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筠連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領取。逾時不到者,視為放棄,后果自行承擔。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進入考場。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選調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據崗位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選調人員,在筠連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筠州教育公眾號公示3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選調資格;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調動;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動放棄等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二)聘用
擬選調人員公示無異議者,各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審查無誤后,提請縣委編委審定,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
八、紀律要求
(一)整個選調過程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二)報考人員提供的學歷、各種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報名資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等情況,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者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應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如因報考人員通訊不暢等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九、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筠連縣教育和體育局、筠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筠連縣紀委監委駐縣委宣傳部紀檢組:
0831-7726620
筠連縣紀委監委駐縣人社局紀檢組:
0831-7721929
咨詢電話:
筠連縣教育和體育局:
0831—7288296
筠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1—7728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