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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洞教政〔2019〕2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2025年溫州市洞頭區甌江口實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25年溫州市洞頭區甌江口實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志于從事教育工作。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3.具有相應崗位所需的年齡、戶籍、學歷等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1.年齡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列人員可放寬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具有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
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2025年應屆畢業生除外)須在2025年6月15日前取得。
2.戶籍要求:溫州市戶籍(以2025年6月15日戶口所在地為準);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為溫州市(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學歷、學位及專業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且所學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詳見《2025年溫州市洞頭區甌江口實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4.教師資格要求: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詳見《2025年溫州市洞頭區甌江口實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證明)以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崗位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學科崗位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報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由洞頭區政府網、洞頭教育之聲、甌江口實驗學校公眾號上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8:00;
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6月16日12:00至6月21日12:00。
報考人員掃下方二維碼并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并將報名表(見附件2)、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高中畢業證書(高考生源地證明)等相關證明制作成一個PDF上傳。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若需要補充材料,招聘單位在審核規定時間內通過電話聯系報考人員補充提交。請保持手機暢通。
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請于6月23日上午12:00前以書面形式向洞頭區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三)繳費確認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收取,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在教育局發出繳費通知的兩天內完成繳費,逾期繳費的,視為棄權。
(四)招聘計劃數核減或取消
崗位開考比例(崗位需求數和繳費確認人數之比)為1:3,不足上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需求數,退還考試費。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數在洞頭政府網(http://www.dongtou.gov.cn/)“招聘考錄”予以公布。
(五)筆試(滿分100分)
時間:2025年6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點:洞頭區甌江口實驗學校(地址:昆鵬街道靈秀路666號)
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和教育基礎等相關知識。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
代碼為101-105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學科招聘計劃數1:5的對象進入資格復審;崗位報名人數少于1:5的不淘汰,均進入資格復審。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入圍資格復審。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知將在洞頭區政府網“招聘考錄”予以公布,不另向個人發放。報考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簽名的《2025年溫州市洞頭區甌江口實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證明、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教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025年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還未拿到學歷學位證書,須所在院校或當地教育部門提供成績合格證明,或出具有認證資質的官方網頁打印件,但最遲須在2025年8月10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否則不予聘用。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通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如有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放棄者,其空缺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此類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采取課堂試講的形式,準備45分鐘,試講15分鐘。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教學過程與方法、教學效果、綜合素養等。
所有面試對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逾期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面試安排通知將于2025年7月27日前掛洞頭區政府網(http://www.dongtou.gov.cn/)“招聘考錄”中,請考生自行查收,不再另行通知。
(八)確定入圍人員
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考察人員。
代碼101—105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如遇總成績同分的,以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如面試成績亦相同,將加試面試。
(九)體檢與考察
入圍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考察要求參照招錄公務員規定執行。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洞頭區政府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若在體檢、考察、擬聘用中發現不宜聘用或自愿放棄的,將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四、相關規定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面試成績未達75分的;
2.在考試中作弊的。
(二)2025年8月10日前,擬聘用人員不能按規定取得應聘學科規定的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聘用人員為洞頭區事業編制,享受溫州海經區事業單位人員人事管理待遇和政策。自聘用之日起,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續聘。聘用人員須承諾在甌江口實驗學校工作至少5年。
咨詢電話:0577-63482326(洞頭區教育局政工科)
0577-86988708,18367705725(洞頭區甌江口實驗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