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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寶安區機關第二幼兒園(集團)是寶安區教育局下屬的公辦非一體法人的辦學聯合體。寶安區機關第二幼兒園為集團核心園,玉湖灣幼兒園、曦城幼兒園為分園,尖崗山幼兒園、陽光海幼兒園、桃源居幼兒園(含第二分園)、和樾府幼兒園、都會四季幼兒園、未來之光幼兒園(2025年9月新開園)為成員園。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主班教師14名(其中曦城分園2名、尖崗山1名、桃源居3名、和樾府1名、未來之光7名),人員性質為非在編合同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的相關要求;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年齡40歲以下(198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2.具有學前教育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須具有2年及以上幼兒園主班教師工作經歷;
3.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發布之日起,招滿即止。
2.報名材料
(1)深圳市寶安區機關第二幼兒園(集團)應聘報名表,填寫并在落款處手寫簽名后,掃描為pdf格式文件(掃碼下載);
(2)身份證、戶口本本人頁面、個人簡歷;
(3)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報告;
(4)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5)工作經歷證明、榮譽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6)近期生活照1張、免冠證件照1張;
(7)承諾書。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郵箱報名方式,招聘郵箱1315839738@qq.com,郵件主題和文件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統一命名為:應聘崗位+姓名+手機號。
4.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如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驗證報告暫無法提供的,最遲應在考察結束前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資格初審
1.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按一定差額擇優確定面試人選;
2.資格初審結果合格人員,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告知。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形式等內容將通過短信或電話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設置合格線,合格線以上人員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確定體檢人選。
3.面試結束后,在網站公示面試合格人員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察人選。考察內容為資格復審,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2.資格復審時請將材料統一使用A4紙復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標注序號,按序號順序進行排列。其中:第(1)(7)項材料收原件,(2)至(6)項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同時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2025年5月23日后)。
3.因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聘用
擬聘人員考察合格,且不違反國家、省、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定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社保繳費、住房公積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關文件執行。
四、有關說明
(一)擬聘人員分配到集團內各幼兒園工作,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崗位人員性質為非在編合同人員,崗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擬聘人員入職時間:2025年8月。
(四)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人員的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5年5月23日。
(五)請報名人員詳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電咨詢。
咨詢電話:0755-23597322王老師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機關第二幼兒園(集團)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