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由國家建立考試標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行“國標、省考”。教師資格考試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資格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筆試采用機考或紙筆考試方式,幼兒園和小學類別考試科目采用機考方式,其它類別考試科目采用紙筆考試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教試中心函[2012]248號文件精神,教師資格考試一年開考兩次,2013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于3月17日舉行。現就2013年上半年我省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海南省。
2.身體健康。
3.具備所報考類別相應的學歷:
報考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專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證明報考。
5.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國家自學考試教育學或心理學單科合格證書者,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可免考科目二(幼兒園為《保教知識與能力》、小學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為《教育知識與能力》)。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國家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者,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具體程序按照《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取得全國自學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瓊教審[2012]21號文件要求)。
二、報名辦法
教師資格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辦法。考生登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注冊用戶,按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照,選擇考區和考試科目等。在1月30日17:30報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復登錄系統修改個人報名信息。
在規定的時間內,考生須到考區指定地點提交報名材料,經審核合格后繳納考試費(只接受刷卡繳費,不收取現金)并在《考生報名登記表》上簽名確認。考生不得跨考區確認,確認后的考生信息不得再更改。報名考試收費標準將按照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教師資格考試全省共設2個考區,分別是海口市考區和三亞市考區。
海口考區報名確認地點:海口市教育局考試中心(海口市海甸島沿江三西路15 號,海口市教育局考試中心服務窗口,電話:66293103,報名期間的咨詢電話:66293189)。
三亞考區報名確認地點:三亞市教育局考試中心(三亞市河東路60號三亞市教育局二樓考試中心,電話:88657851)。
三、報名程序
1.考生登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注冊用戶。
2.按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照。
3.檢查核對本人信息,發現錯漏及時修改。
4.到考區提交報名材料、繳費和簽名確認報名信息,簽訂報考誠信承諾書。
四、報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人武警人員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最高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學生,須出具現就讀學校證明。
5.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國家自學考試教育學或心理學單科合格證書者,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須出具本人參加國家自學考試獲得的教育學或心理學單科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五、報名時間
筆試網上報名時間:1月23日-30日
筆試資格現場確認時間:2月1日-4日
報名系統將在1月30日17:30自動關閉,逾期不再補報;已在網上填報報名信息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按要求辦理確認手續,沒有在規定時間繳費并辦理確認手續者按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處理,逾期不再補辦。
六、筆試考試科目
類 別 | 筆試科目(3月17日)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機考)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機考) | |||
小 學 | 綜合素質(小學)(機考)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機考)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課 | |||
中職實習指導 |
七、準考證獲取
筆試考試前7天內,考生登錄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http://www.ntce.cn),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八、成績查詢和合格證書
考試結束后,國家確定并公布筆試各科成績合格線。考生可以在公布日期后登錄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查詢考試成績。筆試單科合格成績兩年有效。
教育部考試中心為筆試、面試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九、其它事項
1.考生須遵守國家教育考試的有關規定,誠信報考。違規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處理。
2.教師資格考試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錄海南省教育廳網站(http://edu.hainan.gov.cn)或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202.100.202.40)查閱瓊教師(2012)84號文。省教育廳師資處咨詢電話:65232872;省考試局咨詢電話:65986606。
海南省考試局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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