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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簡介
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組建的一所旅游商貿類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現有各類在校生20000余人,占地面積1000余畝,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職院校、中華全國供銷總社部級示范性高職院校、江西省人民政府與中華全國供銷總社省部共建院校、全省首批應用技術型本科人才培養院校、江西省“G10聯盟”成員單位。
備注:若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招聘崗位條件的年齡要求為40周歲以下(1982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有工作經歷者要求既往無重大工作失誤或差錯,無黨風廉政、師德師風問題。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仍在禁考期內的人員;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四、報考注意事項
1.國(境)外學歷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以上崗位條件中的學科專業按照教育部印發的《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專業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目錄》設置,專業名稱后括號中的數字為學科專業代碼。
3.應聘人員請注意區分學碩、專碩代碼,不得報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畢業院校專業設置的說明等材料。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
4.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者,取消聘用資格。
5.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應聘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
2.報名方式:登錄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網(https://home.jxlsxy.com/hrms/recruit/#/login)注冊報名。
3.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材料,與崗位條件無關的材料請不要上傳。
(2)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和上傳一次報名材料,請務必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將所需材料準備齊全后再進行報名。
4.報名材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2)本科學歷、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證書掃描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3)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取得研究生學歷學位證的,提供研究生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以及經學校審核蓋章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推薦證明。
(4)應聘人員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0791-83770706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40
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jxlsxy.com/
六、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將對應聘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不符合崗位條件的或未按報名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均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資格復審。試講(技能測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崗位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七、考核
1.考核采取試講(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試講(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各占考核總成績的50%。試講(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掌握及崗位適配能力。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言語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臨場反應能力和儀態儀表等素質。
2.符合報名條件人數和招聘計劃人數小于3:1比例的崗位,應聘人員直接進入試講(技能測試)。符合報名條件人數和招聘計劃人數大于3:1比例的崗位需進行筆試,筆試主要測試高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時事政治等方面內容。筆試成績不計入考核總成績,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闈試講(技能測試)人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試講(技能測試)成績不得低于75分。
3.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直接進入試講(技能測試)。
4.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考核的時間、地點及各環節成績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八、體檢、考察、公示
1.體檢。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考核總成績相同時,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的通知》(贛教規字〔2021〕3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
3.公示。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4.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等產生的崗位空缺,在本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其他情況一律不遞補。
九、聘用、待遇
1.聘用。經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2.待遇。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聘用管理,參照學校同類事業編制職工待遇。新聘人員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最低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