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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充實師資力量,優化教師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和諧科學發展,決定公開招聘45名事業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報考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無違法記錄;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
3.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5.在2023年2月28日(含)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6.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定。
7.截至2023年2月8日,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聘用單位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10.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三、招聘計劃及其他條件
(一)義務段專項招聘
為切實做好轉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以下簡稱“民轉公”學校)教師隊伍配置工作,根據《寧波市教育局中共寧波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轉公后教師隊伍配置工作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22〕136號)精神,推出40個崗位專項招聘,具體計劃詳見附件1。招聘對象為本縣范圍內中小學學校非事業編制在崗教師,本縣“民轉公”學校原非事業編制在崗教師也可報考。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18至40周歲(1982年2月8日至2005年2月8日期間出生),本縣“民轉公”學校非事業編制教師年齡18至45周歲(1977年2月8日至2005年2月8日期間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到50周歲。
2.在象山縣中小學任教12個月及以上經歷,或2023年1月前在本縣“民轉公”學校有任教經歷,且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
3.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的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與報考職位的學科相一致。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以參加本次招聘。
(二)職業高中教育教師和學前教育教師招聘
具體崗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招聘對象需滿足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7年2月8日至2005年2月8日期間出生)。
2.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的專業與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專業相一致,且具有相應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職業高中教育類別職位的人員,按照甬教人[2008]12號文件規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辦理錄用手續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者將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時取得證書,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解除聘任合同。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以參加本次招聘。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具有寧波市戶籍(以2023年2月8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或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2)全國36所高校、部屬師范大學、浙江省內12所選聘高校(見附件)第一段錄取的本科畢業生,戶籍、生源不限;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研究生,戶籍、生源不限:①本碩專業方向一致;②本科為師范類畢業或研究生為教育類專業的;③全國36所高校、部屬師范大學、浙江省內12所選聘高校畢業的。研究生可以以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報考。
四、報名及審核
1.網上報名: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自2023年2月8日8:30至2023年2月9日17:00,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按提示錄入信息并選擇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按要求詳細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每位考生只限報考一個崗位,以最后一次遞交的信息為準,逾期不再受理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3.資格復審:教育局對義務段專項招聘入闈體檢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對職業高中教育教師和學前教育教師入闈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4.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與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一致。資格審核將貫穿招聘全過程,信息不實或不符招錄條件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招錄資格。
(2)以相似相近專業報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學所學課程表(可從本人學籍檔案或大學畢業時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中復印)。課程表拍照后命名為“招聘職位+姓名+聯系電話”,須在2月9日20:00前發送至郵箱nbxszhengcy@163.com。
(3)“任教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4)義務段專項招聘不設最低開考比例限制。職業教育專業教師和學前教育教師招聘,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按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因指標取消而涉及的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
五、義務段專項招聘
考試考試包括面試、筆試。
(一)面試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超過招聘指標數6倍的職位,則增加初試環節。初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初試成績不計入招聘考試總成績,根據初試成績按招聘指標數1:6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對象(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初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原件、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下同)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未準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面試形式為試講。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儀容儀態、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職業素養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3的比例確定入闈筆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按規定比例最后成績并列的,均入圍筆試。
(二)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由此產生的空額不予遞補。筆試總分100分。筆試范圍為報考職位對應學科教育教學理論、教材教法和本學科專業知識。其中初中、小學同一學科參考同一份筆試試卷(如初中語文、小學語文為同一份筆試試卷),筆試成績不合格者淘汰(筆試合格分=該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若平均分高于6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60分;若平均分低于4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40分)。
(三)總成績
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若按1:1的比例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試試成績再相等,則均列入體檢對象。相關成績及有關事項均在象山教育信息網、“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
六、職業教育專業教師和學前教育教師招聘
考試考試包括筆試、技能測試、面試。
(一)筆試
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憑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
筆試總分100分。筆試范圍為報考職位對應學科教育教學理論、教材教法和本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不合格者淘汰(筆試合格分=該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若平均分高于6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60分;若平均分低于4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40分)。
筆試后,按照招聘指標1∶5的比例確定入闈專業技能測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闈對象,按規定比例最后成績并列的,均入闈技能測試。
(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職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與報考職位相關的特長展示。學前教育職位考生請自帶繪畫工具及舞蹈道具等。其它技能測試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技能測試對象在技能測試開始48小時前向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交不參加技能測試的書面確認書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考生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技能測試;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技能測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據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分別折算后的成績之和(以下簡稱筆技成績,筆技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的高低依次排名,按招聘指標1∶3的比例(其中招聘指標3名及以上的按指標數1∶2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選(按規定比例最后一名筆技成績相同的,均入闈面試),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三)面試
面試形式為試講。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儀容儀態、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職業素養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面試對象在面試開始48小時前向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交不參加面試的書面確認書的,按筆技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四)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總分為100分,筆技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筆試成績、筆技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若按1:1的比例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再相等,則均列入體檢對象。
相關成績及有關事項在象山教育信息網、“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
七、體檢
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核結果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核結論為不宜錄用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錄用人員名單。
九、公示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象山縣教育局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象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angshan.gov.cn/)、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象山教育信息網、“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所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
在辦理錄用手續時,若發現擬錄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體檢、考核、公示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遞補。但自擬錄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四)擬錄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應按時與原單位辦理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作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五)新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考核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在我縣中小學任教的參加義務段專項招聘的擬錄用人員,暑假前需保持現有工作崗位不變,暑期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民轉公”學校、海島學校及其他薄弱學校。本次招聘設縣教育系統最低服務年限,服務年限為10年。
(七)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督,監督電話:0574-89387516(縣人力社保局)。投訴舉報電話:0574-89386426(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八)本次公開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要求執行,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九)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65722642、65768781、65732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