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順德區大良順峰初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和《2013年順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校師資實際需求,現就2013年我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學校情況簡介
佛山市順德區大良順峰初級中學是全日制公辦初級中學,學校為48個教學班規模,現有學生2400余人,是“佛山市義務教育優質學校”、“廣東省義務教育規范學校”“順德區綠色學校”。因學校發展需要,經教育局批準,現擬公開招聘3位教師。
二、招聘需求
英語教師2名,物理教師1名。
三、招聘對象:
根據我區學校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要求,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的2011年、2012年畢業生)和在職人員擇優招聘教師。區內在編在冊教師不得報考。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思想品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遵紀守法,樂于奉獻。
(二)教師資格: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屬于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的引入教師,確實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須在引入后1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三)年齡: 40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若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為45歲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學歷:必須為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必須對口。
(五)職稱:在職引入的教師,參加工作時間在6年以上的要求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參加工作時間在5年以內的要求具有初級職稱。
(六)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七)其他條件:
1、屬于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非順德生源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重點師范院校、“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師范學院(指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且限于面向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的學科)畢業。
(2)碩士研究生或雙學士。
(3)綜合考評成績(或學業成績)排名在年級畢業生總數前15%比例內或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2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學籍成績表和有關證明)。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內院、系的學生會(或團委)干部任職經歷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書或任職文件)。
2、屬于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五年曾獲得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優秀校長或教師榮譽稱號(包含名校長、優秀校長、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骨干教師、首席教師、名教師、學科帶頭人、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教壇新秀等);工作不滿五年的,曾獲得鎮(街道)級以上(市屬、區屬學校工作的獲得校級以上)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2)近五年曾獲得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教研室、電教站頒發的教學基本功比賽、教案設計比賽、多媒體課件比賽、教學論文比賽、文藝匯演創作指導等專項性比賽一等獎以上表彰獎勵的;工作不滿五年的,曾獲得鎮(街道)級以上(市屬、區屬學校工作的獲得校級以上)專項性比賽一等獎以上表彰獎勵。
(3)具有碩士學位或雙學士學位者。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綜合評定確定學校推薦人員,推薦參加順德區教育局組織的2013年公開招聘考試,達到規定要求確定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應聘者需在2013年1月4日下班前將以下材料交到順德區大良東區錦上路順峰初級中學門衛室,或將電子材料發至學校郵箱(sfzxjd@yahoo.cn),材料包括:
個人簡歷、畢業證復印件(須附成績單,2013年畢業生需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相關榮譽、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生活(全身)彩照等,順德生源還需提供戶口簿復印件(以上材料需裝訂成冊)。
2、學校根據招聘計劃從遞交簡歷的應聘者中擇優選取參加面試,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將于2013年1月5日公布在學校網站(http://sfzx.sdedu.net)“通知公告”欄,相關人員可自行查看,不再電話通知。
(二)面試
1、由學校和街道教育局共同成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面試。應聘者到學校面試時需學歷證明及相關就業報到證原件。
2、面試分為初試和復試,通過初試的人員方能進入復試。面試采用說課(試教)、答辯、教師基本素質考查等形式,考察應聘者的綜合能力。學校將在2013年1月12日前完成本次面試工作。
3、面試總分為100分, 70分合格。面試采取現場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績。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復試成績為面試的最終成績。
4、面試成績將于2013年1月12日前公布在學校網站(http://sfzx.sdedu.net)“通知公告”欄,相關人員可自行查看。
5、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對象中,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同一崗位(學科)招聘職位數只有1人的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職位數3:1的比例,同一崗位(學科)招聘職位數2人及以上的按照一定的差額{即筆試人選數=(招聘職位數×2)+1},向教育局推薦參加筆試人選。同一學科招聘職位數2人及以上的,若推薦參加筆試人選數未達到上述指定的差額的,則按上述標準相應減少招錄人數。
(三)筆試、體檢、公示等環節由順德區教育局統一安排。
(四)錄用。
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由順德區教育局通知后,辦理畢業生接收手續,學校實行聘用,簽訂聘用合同,享受順德區內在編公辦教師待遇。
四、其他說明情況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招聘: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曾被有關方面投訴,造成惡劣影響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應屆生在校期間受過學校處分的人員。
2、在招聘過程中作弊或經查實具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一經查實,不予錄用。
3、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學校實行聘用,簽訂聘任合同,試用考察一年,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考核,考核合格,按程序辦理聘任合同續約手續。
本公告解釋權歸順峰中學教師招聘領導組。
咨詢電話:0757-29968866
順德區大良順峰初級中學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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