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以實際繳費人數為準)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崗位要求的面試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按規定程序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二)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須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請及時查看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anqiu.gov.cn/)。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需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已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考生不再繳費。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1.筆試。筆試科目分兩科,包括教育理論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科目一:教育理論知識(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等相關知識;科目二:學科專業知識(100分)。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基本專業知識。筆試科目一、科目二分別按30%、70%折算后計入筆試總成績。
為保證新招聘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安丘市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專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濰坊市各縣市區考試時間統一,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綜合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現代教育手段實現教學目的、組織課程實施、掌握課程內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話、板書、講解及課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試采取講課的形式,按學科分別進行,面試順序由考生現場抽簽確定。備課40分鐘,講課8分鐘。面試內容: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為幼兒園教材,報考其他崗位的為相應學科的初中教材。面試具體辦法、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面試人選按1:3的比例確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宣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以該考生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面試最低分數線。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3.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考試總成績將及時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考察、體檢和聘用
1.確定入圍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對放棄考察、體檢、選崗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人員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對在考察、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根據山東省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規定,嚴格審核把關被考察對象檔案,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調查核實,發現影響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同時,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印發<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的通知》(高檢發〔2020〕14號)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查詢。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記錄的,考察一律定為不合格。所有報名成功的人員均默認同意授權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相關信息進行查詢。
3.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4.選崗。入圍且考察、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招聘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崗位。
5.公示及聘用。擬聘用人員通過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選取的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員管理
招聘錄用教師列正式事業編制,與工作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設立最低服務年限,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離職的,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五、疫情防控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有關規定,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身體健康,考生參加筆試和面試前14天早晚需進行體溫測量,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附件3)。考生參加考試需科學佩戴口罩(防護級別為一次性醫用口罩及以上),主動出示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綠碼)、行程碼、《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和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專家研判意見,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凡違反我省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并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六、其他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立安丘市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專班,具體負責本次招聘的組織實施,安丘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本次教師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簡章規定執行,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此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山東省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安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相關事宜請及時登錄安丘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
咨詢電話:0536-4221193(安丘市教育和體育局)
附件:
安丘市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專班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