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資格審核
面試資格審核有關事項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通知。根據通過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員一起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面試人選遞補截止至正式面試名單公布前兩個工作日)。
(三)面試
1.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段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部分技能學科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測試。面試教材為相應學段學科教材。
2.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合格成績定為60分。若個別崗位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擬招聘人數,面試成績須達70分以上。
4.招聘崗位不分組的,面試現場宣布的成績即最終面試成績;因招聘崗位報名人數多需進行面試分組的,面試現場宣布的成績還需采用“修正系數法”進行修正后得到最終面試總成績。
各分組考生分數修正方法如下:
本組修正系數=本崗位所有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的平均分÷本面試組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的平均分。
考生最終面試成績=該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修正系數。
考生現場宣布的成績、修正系數、最終面試成績等均將在臺江區人民政府教育信息欄目公示。
四、聘用及其它事項
(一)聘用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的綜合成績(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三位)計算。聘用合格成績為60分。未達面試合格成績、聘用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
(二)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面試成績、聘用成績和擬聘用人選的名單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辦理擬聘用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或商調手續等聘用相關手續)。確定擬聘用人選時出現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采用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因故放棄擬聘用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額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或辦理商調手續之日起的第五個工作日。(其中,教研員崗位遞補截止時間予以適當延長,具體另行通知)。
(三)擬聘用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合格的方可聘用。體檢按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頒布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規定執行。有關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將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另行通知。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個工作日內向報考單位的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臺江區教育局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以復檢結果為準。凡無故缺席體檢,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擬聘用人員須參加暑期崗前集中培訓(有關培訓的具體事項通過臺江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信息欄目另行通知)。
(五)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考全程。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
2.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審核不合格;
3.體檢、崗前培訓不合格;
4.審檔不合格;
5.與原單位有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未能按時與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辦妥跨省任教就業手續。
(六)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分政策
(一)加分對象:對符合招考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成績按福建省有關規定予以加分。
(二)不能加分的情形:曾通過享受有關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不能享受加分待遇。
(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應于全省統一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證明材料至臺江區教育局人事科(請考生在此期間主動與臺江區教育局人事科電話聯系,聯系電話:0591-38105839),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六、咨詢和監督
(一)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38105839。
(二)政策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時間內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由臺江區人社局、臺江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關規定,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全程監督。
七、其他
(一)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福州市臺江區教育局。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系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原則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應聘人員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告知臺江區教育局人事科(電話:0591-38105839、傳真:0591-38105850。附本人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否則,因雙方聯系障礙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三)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時間為2022年8月16日。
(四)擬聘用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
(五)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須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六)根據《臺江區屬公辦中小學、幼兒園聘用編外合同教師管理辦法(暫行)》(臺教人〔2019〕3號)文件規定,我局將從2022年度區屬學校教師招考計劃中劃出一定比例編制,面向在臺江區屬學校連續服務期滿三年、年度績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且現在聘區屬學校的編外合同教師開展專項招聘考試(即轉編考試)。符合條件的編外合同教師均需獲得2022年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教師招聘考試教育綜合知識模塊成績,后續憑該筆試成績參加臺江區教育局組織的面試考核。編外合同教師專項招聘考試(即轉編考試)其余相關事項將另行發布公告,請符合條件的考生務必參加2022年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教師招聘考試相應學段的教育綜合知識筆試。
附件:
1、2022—2023學年臺江區屬學校招聘新任教師及教研員崗位計劃表
福州市臺江區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