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筆試成績、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現場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系統”公布。
(二)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人選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所需資料詳見附件2。現場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審查核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或經確認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是否執行遞補及遞補次數,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南川區教委商定。若遞補人選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三)面試
1.教師崗位:面試項目為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其中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學設計能力、課堂教學藝術等,時間10分鐘,分值為100分;綜合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時間10分鐘,分值為100分。
2.其他崗位:面試項目為專業答辯和綜合面試,專業答辯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時間10分鐘,分值為100分;綜合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團隊意識、適崗能力等,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時間10分鐘,分值為100分。
面試由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人員,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組織筆試的: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專業答辯)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30%
未組織筆試的: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專業答辯)×50%+綜合面試成績×5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選
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按綜合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學歷、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擬簽約人員與招聘單位現場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就業協議書》中明確違約行為以及違約責任。《就業協議書》由考生自備,請考生必須提前準備好,因考生個人原因未簽訂《就業協議書》者,視為自動放棄。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出現缺額的,則在合格考生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結合考生考試考核成績研究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遞補。
所有的考試考核總成績、簽約人員及體檢人員名單等在考試考核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川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務公開”欄公布。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在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后,于2022年7月31日前,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事科報到,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是按照簡章要求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的必備程序,現場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體檢資格及聘用資格。未按本簡章要求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一般二級甲等以上)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區人力社保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將在南川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務公開”欄進行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或聘用關系。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滿2年、南川區服務滿5年方能交流、調動,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地區或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其他
(一)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現場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1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二)報名及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71420469、023-81110585。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1. 南川區教育事業單位面向2022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xlsx
3. 南川區教育事業單位面向2022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