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
1.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必需的職業素養、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等適崗能力,教師崗位采取試講和專業答辯的方式進行,編輯崗位采取專業答辯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時間為30分鐘。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調等綜合能力,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綜合面試時間為10分鐘。
(三)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其中:
(1)教師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2)編輯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40%。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其中,同意聘用的評委數不足評委總數的三分之二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當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同意聘用的評委人數、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專業技能測試(專業答辯),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我校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有關報考資格的各類信息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
若有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1次,且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試小組中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考察以后環節,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在學校網站上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和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擬聘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學校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其中,應屆畢業生應及時簽訂《就業協議書》,待畢業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最遲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及派遣證書,并在《就業協議書》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報到,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限可放寬到2022年12月31日,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招聘資格)。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與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聘用期間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全部崗位與聘用人員約定最低服務期5年。聘用人員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的,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二)優惠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納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符合下列情形的,還可享受我校相應的優惠待遇:
1.博士
(1)提供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共30萬元;
(2)進校8年內提供過渡宿舍1間;
(3)資助資料等費用6000元。
2.碩士
符合學校《職工周轉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可申請過渡宿舍1間。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碩士可參照博士提供部分優惠待遇(一人一議)。
3.符合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條件的,可按引進高層次人才
的優惠待遇執行。
4.給予外地來渝應聘的博士一定交通費用補貼,免費提供面試期間在校食宿,若因疫情原因無法提供在校食宿,可報銷一定食宿費用。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我校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事項
(一)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渝州路160號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
郵編:400041;
電話:023-68590624
18523316377(董老師)、15826217513(汪老師);
郵箱:cqdxszk@163.com。
(二)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