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進程序
按照《十堰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號)《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的通知》(十人社發〔2018〕1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1.個人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一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人員可通過《十堰市2022年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崗位需求目錄》中用人單位聯系電話及郵箱與用人單位聯系。報名時應填寫《2022年十堰市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報名職位所需其他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及電子掃描版。
2.時間安排。市直單位(除市直醫院、市屬高中、職校外)引才報名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22年3月28日,引才招聘面試考核在5月底前集中完成,7月上旬左右完成聘用手續辦理。其他單位按照相關程序自行組織實施,全年有效。
3.資格審查。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公告發布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提供虛假材料,偽造、更改有關證件、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4.考試與考核。市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根據崗位工作實際,采取適當方式對審核通過人員就相關理論知識、專業技能等進行測評,根據測評情況確定擬引進人選。駐市高校、市直醫院及企業人才引進由各單位自主開展。駐市企業人才引進工作在轄區組織、人社及行業主管部門指導下進行。
5.考察與體檢。事業單位引進人才,根據測評情況研究確定考察與體檢對象。考察內容、標準、程序、方法及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有關規定執行。企業引進人才的考察體檢工作由所在轄區組織、人事及行業主管部門商用人單位確定。
6.公示和聘用。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引進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簽訂人才引進協議,辦理聘用手續。
7.待遇落實。人才引進滿1年后,經申報、審核、公示等程序,將人才津貼發放到位。
8.服務期限。市直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在我市最低服務期為5年(經組織調動的除外);其他單位引進的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應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服務最低年限不少于3年,服務期從錄用之日或簽訂聘用(勞動)合同之日起計算。
五、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取消應聘資格,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六、紀律要求
各用人單位黨委(黨組)對人才引進工作負主體責任,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如有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解釋,對在人才引進中有關事宜商相關部門研究處理。
十堰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0719-8116397、8652178
十堰市張灣區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0719-8115529、8210052
十堰市茅箭區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0719-8791332、8781090
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0719-5212169、5211336
十堰市鄖陽區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0719-7232179、7228682
十堰市鄖西縣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0719-6229776、6236786
十堰市房縣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0719-3221362、3250380
十堰市竹山縣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0719-4221071、4223662
十堰市竹溪縣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0719-2721750、2720430
十堰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引進專項辦公室0719-8319060、8319886
附件:1:崗位需求目錄.zip
01 醫療衛生類 十堰市2022年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崗位需求目錄.doc
02 教育類 十堰市2022年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崗位需求目錄.doc
03 數字化和人工智能 十堰市2022年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崗位需求目錄.doc
04 工業經濟類 十堰市2022年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崗位需求目錄.doc
05 農業生產類 十堰市2022年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崗位需求目錄.doc
06 城市管理服務類 十堰市2022年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崗位需求目錄.doc
07 工程建設 十堰市2022年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崗位需求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