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學美術(書法):素描(50分)、書法特長展示(50分)。考生需攜帶素描、特長展示的工具和紙張。
(2)音樂:彈唱(30分)、聲樂清唱(30分),舞蹈(40分)。考生需攜帶所需服裝、伴奏等。
4.試講: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公布后,根據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試講的入圍對象(若不足規定比例,則按實際人數確定)。
試講考核內容為2021學年東陽市使用的相應學科教材。
5.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技能測試)×40%+×試講成績6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總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
6.成績公布:現場公布。
7.本次考試成績只在本次招聘錄用時有效。
(四)學校選擇、體檢、考察
1.學校選擇和入圍體檢、考察人員的確定
(1)按學科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招聘人數以1:1入圍體檢、考察,最后一名分數相同人員以試講成績高者優先入圍,若試講成績又相同,則加試一題,形式、題目由評委確定,最終擇優入圍體檢。
(2)入圍體檢、考察的考生將按照報名時的意向崗位進行錄取。如果意向崗位已經錄滿,則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入圍考生自主選擇該學科其他學校,直至全部錄取完畢。分數相同人員以試講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崗位,若試講成績又相同,則加試一題,形式、題目由評委確定,最終擇優選擇崗位。
(3)崗位選擇后不得更改。
2.體檢
體檢標準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均不予遞補體檢。
3.考察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及在考察、公示過程中自動放棄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動放棄的,缺額職位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或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考是否錄用的依據。
(五)簽約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給予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于2022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缺額職位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1.如有特殊情況需有變動說明的,請關注《東陽市人民政府網(教育局公告公示欄目)》《東陽人才網》。
2.已經簽約的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就業協議無效,不得參加教師聘任:
(1)在報名、考試、體檢或政審等環節被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的;
(2)2022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3.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見附件3。
4.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兩公開一監督”原則,嚴格掌握條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做到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禁徇私舞弊,對違反紀律的人和事按規定嚴肅處理。
5.本公告由東陽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陽市教育局共同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579-86655177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