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迎江區2011年招聘(引進)優秀教育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和《安慶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選調人員辦法(試行)》(宜政辦發〔2008〕1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促進迎江教育事業發展,推進教育強區建設,優化教師隊伍人才結構,經市人社部門批準,擬公開招聘(引進)優秀教育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進)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優秀教育人才。
二、招聘(引進)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引進)優秀教育人才共16名。其中小學語文2名,小學數學2名,小學音樂2名,小學體育2名,小學美術2名,小學信息技術2名,幼兒教師4名。
三、招聘(引進)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2、具備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及大專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具有崗位所要求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4、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模范教師、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稱號的;
(2)省特級教師、地市級以上教壇新星、地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學科教學競賽一等獎獲得者;
(3)具有特殊技能的急需緊缺專業(指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學科)人才,個人專項成果獲得地市級以上黨委政府部門舉辦的現場專業技能比賽一等獎者。
5、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本區在職在編教師。
四、招聘(引進)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引進)工作采用直接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經過資格審查合格者,達到學科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以上,直接確定面試人選。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人員,于2011年8月13日至1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持本人簡介、相關證明材料(含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以及能證明符合招聘必備條件的證書或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張,到迎江區教育局五樓會議室報名。報名后,由迎江區人社局、教育局、監察局負責資格審查。若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不足1:3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計劃數;個別緊缺專業崗位,經區優秀教育人才招聘(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的比例;比例為1:1進入面試的,面試的平均分數須達到70分以上,且經評委集體討論提出同意聘用意見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1年8月19日9:00至16: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1年8月20日8:30至17:00在迎江區教育局人事科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考試。本次招聘(引進)只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面試。面試內容為教學業務能力考核,包括模擬上課和答辯(音、體、美、信息技術、幼教學科舉行專業技能面試),滿分100分,其中,進行模擬上課和答辯的,模擬上課占80分,答辯占20分;進行模擬上課和專業技能面試的,模擬上課占40分,專業技能面試占60分。面試上課時間為15分鐘,答辯時間為10分鐘,專業技能面試時間為20分鐘,成績現場公布。正式進入面試前考生按指定內容提前40分鐘做準備。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三)確定初選人員。根據應聘人員合格的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若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情況,小學語文、數學以應聘人員的模擬上課成績為依據,小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幼教以報考人員的專業技能面試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初選人員名單將在迎江區政府信息網、迎江黨建網、迎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迎江教育網上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初選人員的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迎江區人社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造成職位空缺,按合格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在迎江區政府信息網、迎江黨建網、迎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迎江教育網上公示7天。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的,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五)聘用。(1)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調動的證明),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錄用人員,優先安排在城區缺編學校任教,由迎江區教育局負責安排。
五、其他事項
1、咨詢電話:0556-8760932 (迎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56-5426221 (迎江區教育局)
2、監督電話:0556—5866378(迎江區監察局)
3、查詢網站:迎江區政府信息網、迎江黨建網、迎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迎江教育網。
迎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迎江區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