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臺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臺州市白云學校、臺州市白云小學、臺州市學院路小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學校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科學 |
音樂 |
體育 |
美術(書法特長) |
信息技術(網站維護) |
合計 |
中學 |
|
|
|
|
|
|
1 |
1 |
2 |
小學 |
5 |
4 |
1 |
1 |
1 |
1 |
|
|
13 |
合計 |
5 |
4 |
1 |
1 |
1 |
1 |
1 |
1 |
15 |
二、招聘條件
(一) 基本條件:
1、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專業對口(對口專業見中小學教師招聘專業對口目錄);
2、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音體美、信息技術專業非師范類也可),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3、本科學歷者需在高校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畢業生榮譽;
4、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往屆生須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應屆生須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普通話水平等級;
6、戶籍不限。
(二) 其他條件
除符合基本條件外,下列人員不受基本條件第3點限制:
1、六所部屬師范院校(北京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陜西師大、東北師大、西南大學)本科畢業生;
2、獲得大學生程序設計大賽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四級證書,或取得全國軟件考試高級程序員認證證書的信息技術專業人員;
3、曾在由教育、文化、體育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過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排名前三名的音體美專業人員(指個人獲獎,且獲獎獎項需與所應聘專業相符)。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信息發布平臺
1、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z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招考或事業單位陽光招聘專欄”);
2、臺州人才網(www.tzrc.com,“最新資詢中心”欄目);
3、臺州教育網(www.tzedu.net.cn,“公告欄”欄目)。
其中,臺州教育網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應聘者可通過郵寄或直接送達等方式報名。以郵寄方式報名的,郵戳時間為報名時間。
2、報名提交的材料: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本人身份證、榮譽證書、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等復印件各1份及二寸彩色近照一張。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確定合格人員名單,名單于12月14日在臺州教育網上公布。
各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相應招聘計劃。
(三)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技能測試),有關安排將另行在臺州教育網上通知。
1、筆試:筆試(閉卷考試)占30%,主要考查工作崗位要求的基本知識與能力(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根據筆試成績,每個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2、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具體安排將在臺州教育網發布。面試占70%,主要考核教學水平和能力,采用模擬上課、面試的方式進行,其中音體美、信息技術專業還需進行技能測試。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全部考試結束后,根據上述確定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同時在臺州教育網公布考試結果。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及有關規定進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察著重了解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情況,導致招考職位空缺的,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因擬聘用人員書面提出放棄聘用資格,出現招考職位空缺的,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我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察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臺州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局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凡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均需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后再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教育局人事處或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五、聯系方式
地址:臺州市椒江區康平路188號臺州市教育局1206室
郵編:318000
電話:0576-88582703;傳真:0576-88582035
聯系人:楊老師
臺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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