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須交考務費50元/人。報考人員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繳費(建設銀行網銀),網上繳費時間截止7月2日17:00。
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退還報考人員考務費,考生缺席考試,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予退費。
3.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務請關注本人的資格初審狀態,并必須及時進行網上繳費,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同時請隨時關注相關考試動態公告信息。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并確認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8日至7月10日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七、筆試
(一)開考比例。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招聘單位要求降低開考比例開考的,須專題報告,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能開考。
(二)筆試科目及范圍。
1.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專業知識考試的內容以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實行百分制。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7月10日上午9∶00—11∶30。考試地點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載明的為準。
八、資格復審
1.現場資格復審。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復審。審查時間另行公告。
2.審查對象。參加筆試考生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筆試缺考考生不得列入審查對象。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
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考生筆試成績要達到同科目參考人員(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入審查對象;崗位報考人員都達不到有效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資格復審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資格復審部門對照崗位條件和報考人員填寫的網上報名信息,查驗證件、證明。不能在資格復審時限內提供證件、證明原件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復審。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4.資格復審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公告發布后不再遞補,未按時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的人員視為缺考。
九、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
1.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的對象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對象。招聘崗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核減計劃后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對象。
2.等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須達到合格分數線。實際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的,應聘人員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考官組、同一套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題本)實際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人員的有效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平均分或及格分(70分)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計算。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十、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成績×40%,筆試成績、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按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所有考官評分總分進行排名。
十一、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確定的擬聘人數,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根據《關于把毒品尿液檢測納入國家公職人員體檢內容的通知》(永禁毒辦〔2019〕25號)要求,將毒品尿液檢測納入體檢范圍。毒品檢測呈陽性的人員,不予聘用。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時,可以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招聘單位實施。
十三、公示
用人單位根據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體檢和考察結果,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資格材料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教育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體檢、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名額不遞補。
十四、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程序辦理進人手續。招聘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十五、疫情防控
針對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實際,筆試、資格復審、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期間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做好考生及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進入考場前均須達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證明,具體見附件(附件3:《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附件4:《考生健康申報表》)。
為維護全體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的健康權益,招聘單位可能根據疫情形勢在必要時調整防疫健康篩查方案。考生必須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篩查工作,并在招考各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十六、工作紀律與要求
1.招聘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2.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對于招聘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3.報考人員應當誠信應聘,珍惜公共資源,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結束后,入圍人員放棄體檢、考察等后續招聘程序資格的,3年內不得參加市教育局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考人員違反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試教)紀律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0746-8212771永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 永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 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永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