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職高專業教師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采取專業技能操作方式進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內容為相應科目的專業技能操作。
②初中、小學教師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采取試教(上課)方式進行。
③幼兒園教師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采取試教(上課)和才藝展示(在彈、唱、跳、畫四項中任選兩項)的方式進行。試教占60分,才藝展示占40分(才藝展示所需器材自備,所選項目應適宜于室內展示)。
試教范圍為:初中教師為本縣初中二年級現行的對應學科教材(初中化學教師為本縣初中三年級現行的對應學科教材);小學教師為本縣小學三年級現行的對應學科教材;幼兒園教師為本縣幼兒園大班現行的教材。
(3)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和正式有效身份證參加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同時,根據《關于把毒品尿液檢測納入國家公職人員體檢內容的通知》(永禁毒辦〔2019〕25號)要求,將毒品尿液檢測納入體檢范圍。毒品檢測呈陽性的人員,不予聘用。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后7日內提出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環節中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可按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遞補一次。
(五)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重點是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職位匹配、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遵守國家法規等情況以及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一經發現與報考條件不相符或資料造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環節中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依次遞補,遞補一次,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考察。
(六)公示
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體檢、考察等各階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將結果進行公示(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聘用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經江永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同時由縣教育局按程序辦理入編、聘用等手續,其編制納入縣教育局統一管理。辦理聘用手續后,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實情或不負責任提供不實證件或資料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六、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一)編制管理:聘用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后,納入縣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管理。
(二)服務期: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6個月,其中被聘人員為應屆畢業生及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合同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服務期內不能調離本縣。服務期間辭職的,按照聘用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三)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標準執行。
七、有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要隨時了解招聘相關信息,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因應聘人員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偽造虛假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將給予取消報名資格、取消考試成績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嚴格“持證上崗”,除應聘職高專業教師的人員外,所有應聘人員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2021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否則取消錄聘資格。應聘職高專業教師的人員,自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內必須取得相應科目的中職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請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參加我縣所有教師招聘活動,必須戴口罩、出示最新的健康碼、測量體溫后才能參加相關應聘活動;高風險地區必須出示近期核酸檢測合格報告并報相關部門備案。
八、紀律與監督
(一)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上級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才的各項規定,公開江永縣紀委監委、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江永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對出現違紀違規的現象,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的通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處理。
(二)監督舉報電話
江永縣紀委監委:0746-5722857
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46-5751256
江永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46-2372005
九、咨詢電話
江永縣教育局:0746-5723053,人事股:0746-2372019,
聯系人:劉老師(13469365949)、李老師(13874626593)
十、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2-江永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江永縣委組織部
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永縣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