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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靖江市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規定,現就靖江市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遞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
1.復審時間:2021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復審地點:靖江市教育局四樓人事科。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應屆畢業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可延遲至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2)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的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學習單位的2019、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未就業證明、檔案托管證明。
(3)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教育(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等)人員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明。
(4)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的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未就業證明、檔案托管證明。非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本人現場參加資格復審。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審,受委托人須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請考生隨時關注信息發布指定網站發布的信息,并確保通訊工具暢通。
附件:靖江市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xlsx
靖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