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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泰州市高港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各招聘崗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確定。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及時間、地點安排
1.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各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詳見附件)。
2.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1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點:泰州市口岸實驗學校小學部五樓東會議室(高港區-揚子江南路)
二、資格復審須提交的材料
根據《泰州市高港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要求,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應屆畢業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可延遲至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2.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的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學習單位的2019、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2021年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未就業證明、檔案托管證明。
3.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教育(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等)人員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明。
4.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的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未就業證明、檔案托管證明。非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5.報考幼兒教師崗位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人員還須提供在高港區公辦幼兒園教學崗位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原件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三、疫情防控要求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核驗環節外全程佩戴,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當天“蘇康碼”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者方可進行資格復審。
對有中高風險地區(含境外)旅居史、接觸史但觀察未滿28天人員,需主動報告,且不得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前14天來自或到過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直轄市為縣區)非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資格復審當天還須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并與網絡報名時填寫的信息一致。如因證件、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
2.原則上須本人現場參加資格復審。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面試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審,受委托人需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4.請考生隨時關注高港區人民政府網(www.gaogang.gov.cn)發布的信息,保持通信工具暢通。
泰州醫藥高新區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doc
泰州市高港區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