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5天內公布。
(八)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人數1:3比例確定入圍參加資格復審對象,入圍成績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圍資格復審。入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缺考、筆試成績為零分或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取消成績者,不得入圍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須攜帶材料:
(1)《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粘貼一寸免冠近照)(附件3,一式1份)。
(2)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4)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年及以上相關從教經歷證明、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等。
資格復審通知將在衢州教育網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及時登陸查詢。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由市教育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實施。
(九)面試
1.資格復審通過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載明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準時到達規定地點或不能及時提供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相關崗位不遞補。
2.教師崗位以學科課堂教學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學能力。其中體育、信息教師(程序方向)崗位加試專業技能;機電一體、綜合實踐教師(設計制作方向)崗位加試實踐操作能力;初中英語教師崗位加試英語口語。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加試項目占50%),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
4.面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十)體檢、考核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其中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分從高到低,以崗位需求人數1:1比例確定入圍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總成績再相等的,以專業科目(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進行加試。
2.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和標準執行。
4.考核對象名單公布后至辦理聘用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5.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6.體檢、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會同各招聘學校組織實施。
(十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衢州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聘用制管理。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同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入圍面試須書面報告所在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所在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人員,聘用手續辦完后,需與用人單位簽訂約定為期五年的服務期協議,除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外,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離原單位。
五、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要主動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和紀檢檢察機關監督,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
2.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等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學校審核意見為準。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學校聯系。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公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衢州市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6.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電話:0570-3089322、3087081)或衢州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電話:0570-3081591)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7.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若遇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問題,請及時與衢州市人才和就業管理中心人事考試院聯系,電話:0570-3074577、3086086。
8.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2021年衢州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docx
2.衢州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生健康狀況報告表.docx
4.衢州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相近專業資格審查辦法.docx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衢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