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招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未在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面試
面試統一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主要測查考生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與協調能力、應變與情緒自控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語言表達能力和行為舉止儀表等。
面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未達1:2時,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將相應計劃數調整到報考比例高的崗位,并在面試之前發布調整公告。報考崗位取消,考生可以申請該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五)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主要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崗位匹配和資格準入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遞補與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2.選崗。同一崗位招聘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
3.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4.遞補。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按照應聘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5.聘用。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韶山市按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員在韶山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四、管理和待遇
本次事業單位引進人員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納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范圍。同時可通過申請認定為“映山紅”黨政人才,享受《韶山市“映山紅”人才行動計劃》相關待遇。
1.享受生活補貼。自聘用之日的次月起,每月發放一定生活補貼,連續發放三年。其中全日制博士畢業生每月發放4000元,全日制碩士畢業生每月發放2000元。
2.享受人才安居補貼。在韶山市購買首套商品房(不超過150平方米)且在韶山市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畢業生、全日制碩士畢業生分別每平方米補貼800元和400元。
3.優先解決子女入學。“映山紅”人才子女可在市屬中小學校、幼兒園擇優入學入園。
4.提供就醫、養老服務。在韶山市人民醫院開通“映山紅”人才就醫“綠色通道”,配備家庭醫生和就醫服務聯絡員,為“映山紅”人才提供健康管理和咨詢服務;“映山紅”人才的父母可優先安排在韶山市內公立養老服務機構養老。
5.市級領導聯系人才。由市級領導聯系“映山紅”人才,在市委人才辦開設“人才服務專線”,暢通人才建言獻策通道,營造尊重人才良好氛圍。
五、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要密切關注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相關公告、公示及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因自身原因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731—55681980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731—55681130
韶山市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附件1:韶山市2021年公開引進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計劃與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