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韶山市招聘教師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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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教師。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韶山市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信息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個崗位共10人,崗位信息資格條件詳見《韶山市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與崗位》(附件1),應聘人員可通過“韶山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網站查閱。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1)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韶山市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與崗位》(附件1)
(2)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留學國(境)外的學歷、具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根據《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附件2)設置。應聘人員的專業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市教育局提出意見,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1)錄用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2)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9年6月6日至2002年6月6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縣(市、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工作室成員、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年齡放寬到40周歲。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四、報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為:制定招聘方案—發布公告—網上報名—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錄取聘用。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公示。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網上通知,特別要關注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信息。錯過時間的,后果自行承擔。
(一)網上報名
1.報名及繳費時間:2020年6月9日9:00--6月11日17:00
2.報名方式:通過手機微信掃描報名小程序二維碼
(附件3),進入小程序,按照報考須知填寫信息,進行報名。
3.報名要求: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本次招聘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表,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理性、謹慎報考。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4),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報錯、信息填寫失誤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4.應聘人員需交考務費100元。繳費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繳費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報考。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放棄考試不退費。
(二)打印準考證
1.打印準考證時間:6月12日9:00--6月13日17:00
2.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的微信小程序在考試信息界面下載《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為閉卷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哲學、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寫作與處理、時事政治等方面的內容。《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考試總時量為150分鐘。兩科滿分各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開考比例:每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經韶山市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降低開考比例最低至1:2。報名人數仍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該崗位應聘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考務費。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1:3的崗位,設置所有實際參考應聘人員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此類崗位未達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應聘人員必須按《準考證》上筆試注意事項,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下同),否則不得參加筆試。
4.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將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布。應聘人員應當參加全部規定科目的考試,成績方為有效。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韶山市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2.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具體時間、地點將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另行公告。
3.資格審查對象:按照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并列時,一同進入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