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我縣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6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6年11月15日—1994年11月15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1年11月15日—1994年11月15日期間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以大專學歷報考的,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屬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入學前戶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面向全國招考。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見《鹽邊縣2012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點設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進大門左轉處)。報名時間為2012年11月15日—11月19日。報名及資格審核程序如下:
(一)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真實、準確填寫《鹽邊縣2012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附件2)各項內容,以大專學歷報名的考生,務必填寫《報考信息表》中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欄目。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資格審核。本次考試資格審核工作和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縣監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核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考生報名時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
1.《鹽邊縣2012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見附件2)兩份(請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照片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和姓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3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教師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
6.出具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水平(考)測試成績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二)繳費
經審核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現場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以上證明材料于報名截止日期前交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請于2012年12月17日—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進大門左轉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教育公共基礎》占筆試成績的50%,《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科目名稱 | 考試內容 | 考試時間及分值 |
教育公共基礎 | 考試范圍參照《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 | 120分鐘滿分100分 |
專業知識 | 所報學科和教學層次規定的教學大綱的內容 | 120分鐘滿分100分 |
《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見附件3。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定為2012年12月22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定,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攀委發〔2006〕2號)精神,在我市各級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對鹽邊縣、米易縣和仁和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下同),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5分;對市級和東區、西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戶籍地縣(區)以上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以上證明材料于報名截止日期前交攀枝花市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與查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攀枝花市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4個工作日內在攀西人才網公布。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各崗位招聘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在確定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鹽邊縣教育局辦公樓張榜,同時通過攀西人才網公布。
2.進入面試人員憑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鹽邊縣人社局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放棄面試出現的缺額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1:3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3.面試根據招聘崗位成立相應的評委組,按照統一的評分標準和要求進行。
4.面試科目及方式
面試科目 | 面試方式 | 面試分值 | |
教師專業技術崗位 | 教師崗位 | 微格課 | 100分 |
音樂、體育教師崗位 | 專業技能測試(占50%) | 100分 | |
微格課(占50%) |
5.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西人才網公布。
五、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按《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專業知識》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加試專業知識筆試,以加試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聘用名額3倍職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達到比例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的最低成績,則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由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現人社局、縣教育局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人社部門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鹽邊縣教育局辦公樓張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2013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監督與回避
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監督舉報電話:0812— 8657444 (中共鹽邊縣紀委監察局)
十、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一、本方案由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邊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812—5250100(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2—8657137(鹽邊縣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鹽邊縣2012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zip
附件:攀枝花市鹽邊縣2012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表.rar
2012年11月6日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