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經考察發現成績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的成績要
求的;
(四)體檢不合格的;
(五)公示有異議且反映的問題影響最終聘用的。
九、考察
招聘單位根據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計劃生育情況、無違法亂紀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出具書面考察結論。考生原則上須在考察階段提供與崗位相符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大學期間成績等相關應聘佐證材料的原件以供報考資格復查;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大學期間成績等相關應聘佐證材料的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逾期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十、體檢
(一)根據考試、考察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執行。
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自行負擔。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者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
(二)考察和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可以遞補,按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流程。已經完成考察但因擬體檢的報考人員懷孕等原因,2021年無法完成聘用手續的崗位,2022年該報考人員放棄后,其報考的崗位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及聘用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面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將擬聘人員名單報經開區黨工委,待黨工委研究同意后在經開區官網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經開區勞動人事局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者,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組織復查,并將復查結果上報經開區黨工委,重新確定是否予以遞補或取消崗位招聘。
十二、待遇
(一)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二)鄉村學校教師按規定享受鄉村教師生活補貼。
(三)執行南寧市“1+6”人才政策及南寧市《關于加快聚集人才資源全面落實強首府戰略的若干措施》在落戶、人才安居、就業等方面的激勵政策。
十三、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益關系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相關工作人員應當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人社部規( 2019)1號)執行回避制度。
(二)嚴肅應聘紀律
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的;
2.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面試考官、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面試公平、公正進行的;
4.違反其他相關規定情形的。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報考者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報考者、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經開區文體教育局紀委監督舉報電話:0771-4950507
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未盡事宜,由經開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文體教育局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