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一中根據報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后,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
(三)組織考試
面試、筆試和課堂教學(實際操作考核)工作由湘潭縣一中負責組織,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保密局、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全程參與指導和監督。
1.面試
成立面試評委小組,評委小組為7人,其中校外評委不得少于4人。具體說明如下:
(1)面試時間和地點: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在縣一中進行?忌鷳{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考(面試當日發放)。
(2)學科專任教師崗位面試統一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體育(足球)教練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和自身技能測試,其中結構化面試占該項成績的50%,技能測試占該項成績的50%。
(3)面試開考比例與計劃調整。
所有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有效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經縣人社局批準,降低開考比例至2:1。
因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而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數,可調整至其他招聘崗位,并在考前發布調整公告。報考人員所報考的崗位取消的,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筆試
所有參加面試人員均確定為筆試對象。
(1)筆試時間和地點:2021年4月17日14:00,在縣一中進行。
(2)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考。
(3)報考學科專任教師筆試內容為:以高中為起點、所報考學科專業內容,高考難度試題。
(4)報考體育(足球)教師的筆試內容為:以高中為起點的體育專業基礎知識(50%)及足球專業知識(50%)。
3.課堂教學(實際操作考核)
具體說明如下:
(1)課堂教學時間和地點:2021年4月18日9:00,在縣一中進行。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考。
(2)面對評委說課20分鐘。學科崗位考生教學內容為現行高中教材,具體內容由評委抽簽確定;體育(足球)教練考生教學內容為足球專業訓練。
(3)評委小組為7人,其中校外評委不得少于4人。
(四)體檢。
1.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綜合成績=面試成績×30%+筆試成績×40%+課堂教學(實際操作考核)成績×30%。
(2)各崗位筆試、面試成績、課堂教學(實際操作考核)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體檢對象確定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3.體檢組織
體檢工作由縣一中具體組織,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對體檢過程進行監督、指導。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實施。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縣人社局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遞補
如遇體檢、考察、資格審查等環節棄權或不合格情況,出現招聘計劃未滿時,根據有關規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序。整個替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縣人社局官網、湘潭縣第一中學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經市人社局核準為聘用人員。由縣一中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列入公益一類事業編制。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如未按期上崗、未按期辦理聘用手續或在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證書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及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等級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在湘潭縣第一中學的最低服務期為三年。
3.湘潭縣第一中學免費提供三年周轉房住房。
七、工作要求
湘潭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在湘潭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全程參與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嚴格按程序辦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附件:
湘潭縣第一中學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