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面試成績高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總分高低確定體檢人員。按照《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由縣委組織部協同其主管單位統一組織體檢。同時,根據《關于把毒品尿液檢測納入國家公職人員體檢內容的通知》(永禁毒辦〔2019〕25號)要求,將毒品尿液檢測納入體檢范圍。毒品檢測呈陽性的人員,不予聘用。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相關規定執行。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標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五)公示
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員,在江永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對因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按照面試成績相應遞補,但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簽訂聘用合同。引進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服務方式、服務崗位、試用期、服務期限、工作職責、工資福利待遇、違約責任等,試用期6個月,其中被聘人員為應屆畢業生及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合同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辦理聘用手續后,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實情或不負責任提供不實證件或資料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引進人員服務期未滿5年,不得參加縣外招錄(聘)和選調考試,不得調離江永,組織人事部門不予辦理調動手續。特殊情況確需調離的,由本人寫出申請,單位研究呈報,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方可調動,但已享受生活補貼、購房補貼的,需將已領取的所有補貼退還縣財政。
六、本次引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的管理及待遇
1.編制管理:本次所有被錄用人員試用期滿后,按用人單位性質納入縣事業編制管理。
2.服務期:本次所有被錄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不低于5年。
3.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標準執行。
4.本次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的優惠政策:
(1)工資待遇。除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外,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的工資待遇可由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協商確定,三年內可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管理。
(2)生活補貼。引進人才除享受事業單位正常工資福利以外,還享受縣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標準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正高級職稱的急需人才每人每月10000元;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者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副高級職稱的,每人每月5000元;具有“雙一流”范圍內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統招一本學歷的,每人每月3000元;屬于我縣急需緊缺專業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每人每月1000元。發放期限為5年。
(3)崗位聘用。對引進到江永縣工作的急需特殊人才可特設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待遇,任職資格連續計算。符合條件的,不受工作時間長短的限制,可優先推薦申報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4)科研支持。對引進的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到江永創新創業發展的,經評審后由縣財政或用人單位給予5-50萬元的科研經費支持。引進人才在申報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省、市科學技術獎和省、市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時,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優先推薦、優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層次、保無房”的原則,為我縣引進人才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①住房安排:縣委、縣政府設立專門的“人才樓”為引進人才提供臨時性保障住房。對引進的縣內無住房人才,免費提供一套不低于60平方米的公寓,待引進人才購房或離開江永后收回。②購房補貼:對引進的人才,在江永購買首套商品房時,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正高級職稱的,由縣財政給予20萬元購房補貼,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12萬,第三年兌現5萬,第五年兌現3萬。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者在本行業有重大貢獻的副高級職稱的,由縣財政給予16萬元購房補貼,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10萬,第三年兌現4萬,第五年兌現2萬。具有“雙一流”范圍內全日制本科學歷的,由縣財政給予12萬元購房補貼,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6萬,第三年兌現4萬,第五年兌現2萬。其他全日制統招一本畢業生,由縣財政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分三次兌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兌現3萬,第三年兌現1萬,第五年兌現1萬。引進的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在服務年限滿五年后購買首套商品房時,一次性兌現購房補貼。
(6)個稅優惠。對引進人才的生活補貼、科研經費、發放的各類獎金,其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政府予以獎勵。
(7)公共保障。引進人才愿意來我縣落戶的,優先安排落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引進緊缺人才配偶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且愿來我縣工作的一般對等平級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崗位;暫時無工作的,用人單位可按照不低于江永縣最低工資標準為其發放一年的生活補貼。引進人才未成年子女轉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普通高中就讀的,根據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應學校就讀。凡我縣確需引進的,由于流動原因而辭職或被原單位辭退的人才,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組織、人社部門確認其原有身份、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后,可重新建檔并接轉所有關系,連續計算工齡。
(8)優化服務。對人才引進相關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其人事關系轉入、戶口遷移、子女入學、社會保險等服務事項由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負責辦理。用人單位每年為引進人才組織一次健康體檢,嚴格落實休假制度,做好引進人才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9)政治激勵。對引進的人才,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經單位呈報、組織考察,優先提拔重用。
七、紀律要求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引進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整個公開引進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紀檢有關部門的監督。對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公開引進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次引進工作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引進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引進無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江永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中共江永縣委組織部人才室,0746-5722206;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股,0746-5751256;江永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746-5730728。
附件:
中共江永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