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簽約、體檢
1、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簽約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當場簽訂《就業協議書》。
其中,中學學段的各學科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普高、職高、統招和定向的順序依次確認擬簽約對象。初中崗位和中小學崗位按照先統招后定向的順序確認。定向招聘崗位按該學科總成績高低次序由高分者優先選擇定向學校。
2、簽約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一個月內,由縣教育局組織統一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均在該學科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實施,以綜合考核為主,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棄考核者,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考核的,均在該學科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五)公示、聘用
考核結束后,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海縣教育局、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1、擬聘用人員大學畢業后,憑報到證、畢業證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還須提供學位證書)、獲獎榮譽證書與教師資格證書等到寧海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報到時間2021年7月1日-15日(工作日)。
2、縣教育局審核擬聘用人員檔案,如符合招聘條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3、被聘用人員按規定須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和五年服務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屬于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規定不得錄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有舞弊行為的,提供虛假材料的;
(3)不按時報到,不服從分配的;不能按時取得學歷證書(限2021年9月30日前,碩士研究生還須取得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限2021年12月31日前)的;
(4)見習期內不適應教育教學工作,不適宜擔任教師的;
(5)公示有異議且查實有問題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若發現新聘用人員存在與報考條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實等情況的,已簽訂協議和已辦理的各種聘用手續均無效,予以解聘,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5、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若出現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待遇
按事業編制教師政策規定執行。
五、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一)有以下情形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主動告知報考單位,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現場資格確認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自2020年9月27日以來有青島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到達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
2、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除提供現場資格確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
3、考前7天內有發熱呼吸道癥狀的,須提供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
(二)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仍處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初試、測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三)考生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附件3),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如省、市防控辦出臺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則按最新要求執行。
六、本公告由寧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74-65259628、65259687
監督電話:0574-65259620
附件:
寧海縣教育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