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40%、60%(滿分為100分)。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三)簽訂就業協議
當場與擬錄用的應聘者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擬錄用者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協議自動解除。
(四)體檢
簽約對象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參照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教師職業意識、業務能力、學習實績等。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確定錄用人選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gov.cn/)、“鎮海教育門戶”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公示,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待畢業派遣后,于2021年8月辦理事業錄用手續。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在招聘過程中,國家、省出臺有關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1.如簽約、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是否在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遞補由鎮海區教育局商議決定,并報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
2.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其檔案資料必須接受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發現個人檔案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用規定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不按規定逾期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3.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須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房改政策等情況,不愿清理的取消錄用資格。
4.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見習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解除聘用關系。
5.因疫情防控需要,浙江師范大學外校學生進校需填寫《浙江師范大學招聘會外校學生入校申請表》(附件4),進校時出示紙質版申請表(建議多備幾份)。門口將查驗近14天行程碼、浙江省健康綠碼、查驗學生身份(學生證+身份證)、測量體溫。如近14天內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需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有異常情況,則不得入校。招聘會當天9點前為用人單位進校布展時間,建議學生9點后再參會,以免門口擁堵。
本公告由鎮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89287654,0574-89287655;監督電話:0574-89287143。
報名郵箱及聯系方式:
1.2021年鎮海區事業編制教師招聘崗位專業要求
2.2021年鎮海區事業編制教師招聘報名表
3.2021年鎮海區事業編制教師報名材料清單
4.浙江師范大學招聘會外校學生入校申請表
寧波市鎮海區教育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