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請仔細閱讀《公告》、《崗位表》等內容,熟悉相關要求,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②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以及漏填,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證件,填報內容虛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③考生報名和考試時必須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④報名時填寫的聯系方式務必真實準確,電話號碼不得隨意變更,保持電話隨時暢通,以便于聯系。招聘期間,因考生通訊不暢未能與其取得聯系的,經記錄備案,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篩選。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下稱縣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以及崗位契合度等進行審查和篩選。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年齡計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發布時間為準。因本《公告》發布時間為11月,《崗位表》中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均以某年11月起算,如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即為1984年11月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畢業時間以畢業證填寫的時間為準,一般應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畢業的學生,一般不作為2020屆畢業生報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于面試前資格復審時向招聘單位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屆時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表》。專業名稱參考教育部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進行擬定,并按研究生專業目錄進行逐一明確。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的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報考。
4、面試。面試根據崗位和考生報名情況分批次組織。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hazf.gov.cn/)、紅安網(http://www.redhongan.com/)網站公布,并電話(或短信)同步通知。
考生面試前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根據不同專業和擬分配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試工等形式進行。按百分制量化評分,現場公布成績。
為體現競爭擇優原則,招聘崗位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急需緊缺的專業技術崗位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經用人單位申請,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降低開考比例或劃定最低合格線(75分)。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15的,加試筆試,并按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內容及相關事宜另行公告。筆試成績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重要提示。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5、考察、體檢
招聘崗位按考生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考生面試成績并列無法確定入圍考察人選的,組織加試。
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質,重點對其道德品行、專業特長、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職位匹配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考察對象如有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體檢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對象如有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6、公示。將考察、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紅安縣人民政府網、紅安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7、聘用和培養。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重點跟蹤培養。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宜
1、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4、聘用名單在網上公布后,聘用人員不得另找工作單位,并按規定時間報到。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聘用人員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對無故自行放棄的人員,不得辦理改派或調檔手續,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5、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咨詢電話:0713-5247309(中共紅安縣委人才辦)
0713-5282432(紅安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1.紅安縣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第二批次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x
2.紅安縣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第二批次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紅安縣委組織部
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