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長沙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招聘公告【177人】
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湖南教師招聘群:511548580,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為加快推進教育強市和教育現代化建設,滿足教育現代化發展對師資的迫切需求,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長發〔2019〕10號)和《長沙市優秀教育人才引進實施細則》(長教發〔2019〕6號)的有關精神,現將2021年長沙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引進公費師范生、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的“雙一流”高校(一流大學和具有一流學科的大學,以下均簡稱為“雙一流高校”)研究生和國(境)外高校研究生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引進方式
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統籌下,由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前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國內“雙一流”高;蛟陂L沙本地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人員編制及管理辦法
錄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崗位等級待參加錄取學校競聘后確定。錄用為完全中學(兼有初、高中年級)的人員由錄取學校統籌安排教育教學崗位。
三、引進工作程序、信息發布平臺
1、引進工作的程序為發布公告—報名(含資格初審)—疫情防控—考核—簽訂預錄協議—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2、信息公布網站:人才引進公告、擬錄取人員公示在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長沙市教育局官網(jyj.changsha.gov.cn)、長沙市教育公共服務中心官網(fuwu.csedu.gov.cn)公布!秷竺、考核等工作具體安排》在長沙市教育局官網、長沙市教育公共服務中心官網和各用人單位官網公布。有關報名(含資格初審)、考核、簽訂預錄協議相關事宜通知在各用人單位官網公布,請考生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四、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人才引進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見附件1《職位表》,職位無要求的除外)。
2、本次人才引進的對象及學歷要求如下:
(1)國家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2021年應屆畢業公費師范生。
(2)具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且在近五年內已取得“雙一流”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
(3)具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或國(境)外高校本科學歷學位、且在近五年內取得國(境)外高校研究生學歷學位、并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員:
①國(境)外就讀高校的研究生學習專業(學科)列《2021年長沙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引進國(境)外研究生專業(學科)目錄》中(見附件2);
②國(境)外就讀高校的碩士研究生學習專業(學科)在《2020年QS世界大學學科排名》(https://www.qschina.cn/subject-rankings-2020)中列前100名。
注:
(1)近五年內時間段為2016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
(2)非全日制“雙一流”高校目前尚在讀、且2021年7月31日前能畢業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標注有入學時間和學制的《研究生證》或標明入學時間和學制的證明,2021年7月31日前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查驗,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3)“雙一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研究生,報名時須提交《就業推薦表》,并提交已填寫個人信息的《就業協議書》查驗,2021年7月31日前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查驗,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4)國(境)外高校研究生須憑在國(境)外高校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且未獲得原單位同意的;
(6)有《長沙市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專項整治方案》(長教通[2019]26號)規定不得參加長沙市公辦學校教師招聘情形的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和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情形的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取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凡與錄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亊、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