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梅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30名公辦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用人需要,促進就業公平,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和《黃梅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實施方案》(梅政辦發〔2017〕40號)等文件精神,加強學前教育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我縣學前教育規范、有序、持續健康發展,現將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30名公辦幼兒園教師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公辦幼兒園教師30人。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情況見《黃梅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30名幼兒園教師崗位資格條件表》(附表一)。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②享有公民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③符合國家規定的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④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⑤截止2017年12月25日已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且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⑥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相關要求(見附表一)。
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報名:①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②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③在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④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⑤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
2017年12月19日在黃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縣人社局)網站(www.hmrsj.gov.cn)和縣教育局網站(http://jiaoyu.hmzx.gov.cn/)上發布《黃梅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30名公辦幼兒園教師公告》。
2、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于2017年12月26日上午8:00至12月28日下午17:30登錄縣人社局網站,根據個人自愿選擇崗位(崗位代碼01或02)進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黃梅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30名公辦幼兒園教師報名表》(附表二),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報考所需的表格材料樣式可從縣人社局網站下載,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應聘人員電話應保持暢通,以便于聯系,如因電話不通,造成后果,一律由應聘者自己負責。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在資格確認時被取消考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資格初審
①報名資格初審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下,由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
②縣人社局網站從2017年12月27日至29日每天將公布前一天已通過和未通過資格初步審查的考生的姓名及未通過原因。報考人員在此期間可登錄縣人社局網站查詢報考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請重新填寫(修改)報名信息。
③網上初審通過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并繳納報名費。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者視為自動放棄。
④如考生報名實際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填寫信息錯誤、弄虛作假,即使網上初審通過,但在后面任何一個環節查出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將取消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4、網上繳費
資格初審確認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于2018年元月2日17:30前登陸縣人社局網站進行繳費確認。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報名筆試考試費按照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收取,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①本次報名通過支付寶平臺進行網上繳費。
支付頁面:
https://shenghuo.alipay.com/send/payment/fill.htm
收款人賬號:13476653928
②為便于識別繳費人,考生在使用支付寶支付時,一定要在“付款說明”欄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
③如果是別人代繳的,也請考生在“付款說明”欄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
④重要提示:付款說明中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將作為確認考生是否繳費的唯一憑證,請考生務必認真填寫,核對清楚。若沒有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導致無法核實考生身份的將視為考生自主放棄報考資格。
5、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報名和繳費成功后,請于2018年元月4日前登陸縣人社局網站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中遇到問題,可撥打0713-3369377咨詢。
6、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
①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分數按綜合基礎知識30%,專業知識70%計算。具體內容為:(1)綜合基礎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科技、文史等常識以及寫作等;(2)專業知識以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層次專業基礎知識為主。兩科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②筆試時間與地點:2018年元月6日,上午8:30—10:00考《綜合基礎知識》,上午10:00—11:30考《專業知識》。考試地點:縣第三小學,具體考室見筆試準考證。
③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2個工作日內,考生可在縣人社局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2)資格復審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每一崗位原則上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入圍人選,若因實際參考人數不足,在征求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后,計劃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入圍人數的比例可放寬到1:2。如入圍面試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績并列的,則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和教育局網站公布。進入面試入圍人員須在2018年元月8日--元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黃梅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考生簽名確認并繳納面試費50元。
復審時需提交的資料包括:《黃梅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30名公辦幼兒園教師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藍底彩照)2張。
(3)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
①面試人員的確定。
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復審。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資格復審合格后全部參加面試。如沒有遞補,造成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未達到1:2比例的,則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有資格參加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資格復審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網站進行公告。
②面試時間:2018年元月13日,上午8:00開始。
③面試地點:縣第三小學(面試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在資格復審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④面試方式、分值和內容
采取說課和技能測試的形式。面試滿分100分,其中說課30分,技能測試70分。
I、說課(課前說課)內容、分值及時間:我縣公辦幼兒園使用教材[《亮眼看世界》、《水與電》、《再見幼兒園》、《數學》、《數學.學具》、《我和你》、《美術》(湖北少年兒童出版社)]的某一教學活動(30分),準備20分鐘,說課10分鐘。
II、技能測試內容、分值及時間:①鋼琴彈奏,20分。②按樂曲即興編舞,30分。③視唱(五線譜),20分。時間共10分鐘。
面試時當場公布面試成績,考生和考官當場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因上述原因導致有效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實行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分數達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進入考察體檢階段。
(4)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總成績公示
在縣人社局網站、縣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18年元月14日--16日。
四、考察、體檢與公示
(1)確定考察、體檢人選。依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末位的考生分數并列,則錄取面試成績較高的一方;若雙方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并錄取加試成績較高者。
(2)體檢
①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②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③應聘者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④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⑤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生需提供個人的學生檔案、公安機關開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計生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等相關材料(具體情況屆時見網站發布的考察、體檢公告)。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應聘錄取后,首個服務周期為5年,考察時考生須提交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的承諾書。
(4)公示。對擬錄取人員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2018年元月22日--30日,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不能聘用問題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無異議的,上報縣人社局審核備案。
五、選崗與辦理聘用手續
(1)選崗。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崗;若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暫定于2018年2月5日在教育局四樓會議室進行選崗。
(2)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經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按照事業單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員中,首次就業者試用期為12個月,非首次就業者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對聘用后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紀律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全面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二)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對報考條件、考試程序和結果要及時向社會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組織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格按考試規則和紀律要求組織開展筆試和面試,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情況發生。如出現違反紀律規定等現象,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處理。
七、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5號)文件和省有關規定處理。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黃梅縣人社局、黃梅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聯系電話:0713-3369593(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713-3325586(縣教育局人事股)
0713-3369377(縣人事考試中心)
黃梅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黃梅縣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