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類崗位
1.考試。考試采用面試(結構化面試)+筆試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內容為從事教師崗位相關的教育教學公共題,與A類崗位同時進行。筆試范圍為報考崗位對應學科教育教學理論、教材教法和本學科專業知識。結構化面試、筆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不足60分者淘汰,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50%。
2.面試時間為2020年11月14日上午8:00開始,地點為寧波廣播電視大學。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11月15日上午8:00開始,地點為寧波建設工程學校(象山縣職業高級中學)2號教學樓1樓。
筆試時間為11月15日上午9:00-10:30,地點為寧波建設工程學校(象山縣職業高級中學)2號教學樓。具體時間、地點以“考試需知”為準(現場報名時請領取)。
3.簽約。根據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簽約對象,筆試后20個工作日內告知簽約對象,并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
七、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及聘用
1.體檢。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錄用人員名單。
3.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由象山縣教育局報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象山縣教育信息網和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
4.錄用與聘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所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2021年高等院校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研究生同時憑學位證書)辦理錄用手續。
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在辦理錄用手續時,若發現擬錄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八、疫情防控措施
1.考生進入報名現場、考點前需主動出示“甬行碼”或“健康碼”,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和相關問詢,只有綠碼方能進入。體溫連續三次測量≥37.3℃以上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2.報名、考試期間要求考生有序進場,不聚集聊天,盡量間隔1米以上。提倡考生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須全程佩戴口罩,途中盡量避免用手直接觸摸車上物品,做好自我防護。
3.考生在報名前登錄象山縣教育信息網或“象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下載《2021年象山縣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筆試考生健康申報表》(附件3),按要求如實填寫申報表,在報名當天上交考務工作人員。根據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近14天有喀什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浙人員,提供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陽性的證明材料(疫情要求如有變化,按最新防疫規定執行)。
4.考試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請自行備齊一次性醫用口罩。
九、其他事項
1.報考A類崗位可兼報B類崗位,反之不可,只可兼報一個崗位,A類崗位之間不可兼報。兼報者未進入A類崗位簽約名單的,其成績在B類崗位中仍然有效。
2.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網址:www.cscse.edu.cn,屆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
3.2021年師范類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時間可放寬到2021年秋季資格認定,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2019、2020年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取證時間可放寬到2021年春季資格認定,屆時未取得者視作不符合報名條件;應屆研究生,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部屬師范大學、浙江省內12所選聘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入編2年內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所招聘的教師由教育局統一分配,不服從分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被發現不符合報考錄用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5.擬錄用職位出現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但自辦理錄用手續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6.新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須在本縣服務滿5周年。
7.本次招聘錄用工作受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督,監督電話:0574-89387516(縣人力社保局)。投訴舉報電話:0574-89386426(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8.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65722642、0574-65768781(工作時間: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