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
面試主要為試講。測試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教育管理學有關知識以及專業素養、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內容。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到60分為不合格,面試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40%、60%(滿分為100分)。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三)簽訂就業協議
當場與擬錄用的應聘者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承諾書》(由區教育局統一提供)。除協議書或承諾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擬錄用者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協議自動解除。
(四)體檢
簽約對象進入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參照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教師職業意識、業務能力、學習實績等。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確定錄用人選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gov.cn/)、“鎮海教育門戶”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公示,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待畢業派遣后,于2021年8月辦理事業錄用手續。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在招聘過程中,國家、省出臺有關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其他事項
1.如簽約、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是否在報考該崗位的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遞補由鎮海區教育局商議決定,并報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
2.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其檔案資料必須接受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發現個人檔案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用規定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不按規定逾期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3.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須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房改政策等情況,不愿清理的取消錄用資格。
4.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見習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解除聘用關系。
5.有以下幾類情況的考生須在反饋資格初審結果時主動告知報考學校,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現場資格審核(面談)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國內第一入境地簽發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通知書”,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呈陰性的證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除提供現場資格審核(面談)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考前7天內有發熱呼吸道癥狀的,須提供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
6.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仍處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健康碼”或“甬行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面試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7.考生應當如實填寫《健康申報表》,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公告由鎮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4-89287654,0574-89287655;監督電話:0574-89287143。
學校郵箱地址及聯系方式:
附件:
寧波市鎮海區教育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