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
采用筆試的: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分×100
采用筆試加面試的: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分×100)×50%+面試總成績×50%。
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前。
僅進行筆試的崗位,如報考同一崗位前兩名以上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情況,則需加試面試,并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
(五)體檢
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擬聘人員到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幼兒教師上崗前還需按《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到用人單位指定醫院進行復檢1次,復檢結果即為本人體檢結論。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用人單位確定是否依次遞補招聘,經各級人社部門同意后可依次遞補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以本人書面申明為準);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按管理權限在全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含)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核實時間為三個月)。
(九)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以及有可能影響考試公平的人員應實行回避。
(三)不按編制限額及公開招聘原則進行聘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予審批,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將予以追責和問責。
(五)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責令其聘用并作通報批評。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須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筆試及后續考錄環節均須持健康碼進場。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須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碼”為綠碼人員,可按要求正常參加考試;“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非境外入滇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2次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可在解除14天隔離觀察后,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九、其他事項
1、事業單位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2、未盡事宜,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規定辦理,由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3、本公告由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麗江市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信息表》中的具體招聘條件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十、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20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執行。
(三)應聘人員要認真參閱核對招聘崗位的各項招聘條件,所列職位其他要求和備注中的要求均具有同等效力,應確保符合招聘條件范圍進行報名。應聘人員要保證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上當受騙。
(六)鄭重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
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8—5122926
古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8—5393054
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8—5391175
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8—6526014
華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8—6128865
寧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88—5528227
(二)監督電話:
麗江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888-510088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