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縣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相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擬面向各類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6名,現將具體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遵循“品學兼優、德才兼備、學用一致”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方式及對象
采取筆試、筆試加崗位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招聘條件未就業的各類高校畢業生。
三、計劃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和條件詳見《2017年寧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表,專業設置參照《2016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和崗位能力,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條件要求。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在職人員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七)定向招聘的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4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特崗教師”。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2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4.大學生村官的定向招聘事宜,依組織部門公告為準。
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五、招聘步驟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有關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12日至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逾期不再進行報名。
2.報名地點:寧蒗縣燈光球場
3.報名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持有畢業證書原件、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或寧蒗縣公安機關轄區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區(縣)級及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或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到畢業證書的可先憑“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報名,往屆畢業生報名時必須提供相關證件原件。(應屆生報名時不需要提交未就業證明)。
(3)報考“三個項目”人員崗位,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以及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報名。(請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省事業單位2017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的公告中下載)。
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長用復印件或傳真件代為報名。
(4)需進行資格復審的應屆畢業生7月7日前持相關證書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報考衛計系統崗位的考生到縣衛計局辦公室進行資格復核,報考教育系統的考生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資格審核,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進行資格審核),未在指定日期內進行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并不予退還報名費。
4.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數和報名人數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個別緊缺急需招聘崗位,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請,經寧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上報寧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不足比例開考,不足比例開考的考生筆試成績60分以上方可進入后續的招聘程序。
(二)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核準的收費標準,參加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考生繳納筆試費100元/人;面試費50元/人(僅進入面試人員繳納)。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在報名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復審點復審后核發《同意報考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