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實施細則》(閩退役軍人廳〔2019〕33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2.加分證明材料:
(1)“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考生應提供服務證書(2019年服務期滿的考生應提供當地縣級服務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
(2)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應提供《退伍證》等服役證明以及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如三等功證書、優秀士兵證書等)。
(3)“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考生(即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應下載《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附件7,以下簡稱《服務證明》)。《服務證明》應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務地所在村(社區)黨組織、鄉鎮(街道)黨委以及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蓋章確認。
3.特別說明:
(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2)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泉州幼高專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原始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四)考試時間:2020年9月下旬(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聘用
(一)體檢
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專業課教師崗位取技能測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教學秘書崗位、輔導員崗位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各分項成績皆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體檢對象。
入職體檢由我校人事處統一組織,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崗位對身體條件另有要求的,還須符合相應項目規定的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體檢對象屬于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應于體檢前向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參加體檢人員應按通知時間準時參加集中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由招聘單位的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學校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察
招聘單位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招聘單位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完成考察程序并將明確的考察結果和聘用意見書面報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核及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幼高專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泉州幼高專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享受國家事業單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泉州幼高專等網站發布。招聘后續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泉州幼高專網站相關信息,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面向社會公示(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二)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應下載打印《報考人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見附件6,以下簡稱《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參加現場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需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動態“八閩健康碼”(通過“閩政通APP”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方可參加現場招聘活動。
考試當天必須憑身份證、八閩健康碼綠碼、《承諾書》紙質原件并佩戴口罩進入考點。報考人員若存在《承諾書》所列情形的,應攜帶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核酸檢測陰性方可進入考點。
(三)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教育局、市人事行政部門及本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2781630、22112393、28067158。
(四)報考人員應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考生如有相關問題請咨詢泉州幼高專人事處。電話:0595-28980193。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附件1:2020年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二)
附件2:2020年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二)
附件3:考試項目安排表
附件4: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承諾書
附件5: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
附件6:報考人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
附件7: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
附件8:2020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加分文件依據及有關表格
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