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師招聘 泉州永春縣公辦學校2020年公開新任教師招聘【85人】
3月16日至3月22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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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教育教學工作要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結合我縣師資需求情況,決定組織2020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制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新任教師85名,詳見《2020年永春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初中語文崗位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在1989年3月10日至2002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7.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報考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研究生報考人員學歷類別不限。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特別說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fxzy/)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4.2020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10日,其中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5.永春縣域內幼兒代課教師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相關條件如下:(1)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2)取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承認的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專業大專畢業及以上學歷后,并從2018年3月10日以來在永春縣教育主管部門認證的幼兒園連續代課至2020年6月30日;(3)年齡放寬至35周歲(即在1984年3月10日至2002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6.以下三類人員視為符合泉州市戶籍條件要求:(1)2020年3月10日前常住戶口在泉州市的報考者;(2)泉州市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泉州生源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泉州市的報考者。
此外,2020年3月10日前取得《泉州市居住證》,且現在泉州地區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口(〈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在學期間獲獎情況及其他材料”欄中標注“*年*月*日取得*地區范圍內的《福建省居住證》”。
7.所有招聘崗位均要求最低服務年限,即報考者聘用后須在永春縣教育系統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一年),在體檢前簽訂承諾書。
三、報名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進行,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根據閩教師〔2020〕1號文件,省教育廳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承擔網絡報名、筆試命題、考試組織管理及評卷等考務工作,有關考務工作的具體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報考人員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17:30,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網絡報名網址: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http://jszk.eeafj.cn/index.html)。
(二)報考資格審查。在網上報名期間,由縣教育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進入考察階段時,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僅可報考一崗位。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等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4.報考人員報考后應密切關注網上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網上初審狀態如果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如果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而網上初審狀態為“不通過”的,應在第一時間網上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筆試加分手續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人員應于3月23日至3月27日上班時間至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永春縣桃城鎮城東街122號)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福建省永春縣人民政府網永春教育專欄(http://www.fjyc.gov.cn/ztzl/ycjy/)另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實施細則》(閩退役軍人廳〔2019〕33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