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共職業能力的內容為法律常識、人文科學、政治理論與時事政治、事業單位概述、職業道德、公文寫作與處理、資料分析等。
教育基礎理論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等。
醫學基礎知識內容為:生物、人體解剖、生理、病理、藥理、診斷、醫學倫理學等。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時長150分鐘,一堂考完。
3.在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在報名網站憑準考證等信息查詢成績。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嚴格執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名額3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筆試成績、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報名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考生須提前按下列順序裝訂好復印件,原件核對后歸還:
(1)報名表(為上交材料封面)。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學位、學歷證書。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2020屆未領取畢業證的考生需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及準予畢業證明;
(4)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提供報到證或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信。
(5)已就業人員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解約證明或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6)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須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具體為:①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②“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③“三支一扶”項目人員出具“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④“西部計劃”項目、“晉西北計劃”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⑤“特崗農技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創業就業基金監管中心審核蓋章。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擬聘用前還須提供《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人員考核合格證書》;⑦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畢業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和參加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攜帶合格證書可直接參加復審。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晉辦發〔2017〕62號)文件規定“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錄(聘用)優惠政策”。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山西省財政廳辦公室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的通知》(晉人社辦發[2018]5號)文件第二款第一項規定:“‘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在原服務單位占編就業的,不算作‘被定向錄取(聘用)’”。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所空缺的面試名額,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按崗位從高到低的排序,依次予以等額遞補,遞補工作進行一次,如遞補人員有并列成績,則全部入圍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如有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試
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百分制,現場評分并公布成績,成績60分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小于等于招聘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人員按考試總成績依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
體檢標準: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其他崗位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醫院由區招聘領導組指定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因懷孕不能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體檢時間通過報名網站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用人主管部門組織各招聘單位分別實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法紀表現、獎懲及擬任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考察結束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向區招聘領導組提供書面報告,提出考察意見。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此環節主動放棄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進行遞補。
八、選崗
體檢考察結果無異議后,報考農村幼教崗位的考生,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崗確定聘用單位。
九、聘用審批
1.根據考察考核和選崗結果,經區招聘領導組研究后,報區政府批準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進行遞補。
公示無異議者,填寫《運城市鹽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登記表》,與單位簽定《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由主管部門到編辦、人社局、財政局辦理相關手續。
2.新聘用人員應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故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試用期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五年,五年內不得流動到其它崗位,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辦理相關手續。
十、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考生、工作人員違紀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本公告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359—2381626鹽湖區教科局
0359—2023055鹽湖區人社局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請廣大應考人員理性分析,錯峰報名,按要求及時填報個人信息,防止因網絡擁堵影響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發布之日起實施。
1.運城市鹽湖區2020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2.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運城市鹽湖區公開招聘領導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