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低于60分不予聘用。綜合成績相同時,應聘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加試筆試成績排序。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按招聘崗位分別命題,滿分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考試內容:中醫院等醫藥衛生崗位主要為《醫學基礎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幼兒教育崗位主要為《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職業道德等;其他事業崗位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考生可通過原報名網站自行查詢。
2、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分崗位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面試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外地市抽取的有關專家和專業人員組成。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宣布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否則不予聘用。
面試方案、時間、地點和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及時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3、資格復審:考試結束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新絳縣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本人檔案(其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考生,須另外提供由相關部門加蓋公章確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2)。具體為: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2010年(含)以后尚未領取“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的“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
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滿未取得合格證書的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地縣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創業就業基金監管中心審核蓋章。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擬聘用前還須提供《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和參加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滿已取得合格證書的,可攜帶合格證書直接參加資格復審。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畢業證書、報到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提供相關證件和資料并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空出的招聘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生應誠信報考。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不得放棄體檢、考察和聘用,對放棄體檢、考察和聘用的考生,5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資格復審人選將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時間、地點和體檢考察對象名單將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體檢:體檢在縣級或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2、考察:考察采取檔案審查、實地調查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職業操守、遵紀守法、工作表現等方面情況。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空出的招聘計劃,不再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計劃,不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核發《新絳縣公開招聘(錄用)工作人員試用期介紹信》。
2、擬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按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3、試用期滿,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局備案并由縣人社局核發《新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4、用人單位持《新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試用期介紹信》到有關單位辦理人事、編制等相關手續。
5、聘用人員一經聘用(以試用期介紹信為準),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試用期)。
五、招聘紀律
1、本次招聘工作在新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下組織進行。人社局牽頭組織實施,并具體負責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務工作;公安局負責招聘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衛體局負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教科、編辦、財政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參與并做好招聘相關工作。
2、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參與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3、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4、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項》(見附件3),認真做好個人疫情防控工作。
2、整個招聘過程中的具體事宜均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通知和公告,請應聘者隨時關注,否則責任自負;
3、應聘人員提供的電話等聯系方式應確保聯系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4、本《公告》由新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由領導組研究決定。
5、咨詢電話:新絳縣人社局0359—7532670
監督電話:新絳縣紀委監委0359—7530777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6、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1、《新絳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新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0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