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共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理論》,主要考察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理論、教育政策法規、新時代教育理論、職業素養等內容。
3.按照自治區統一規定,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上加2.5分。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5分)×30%;
4.公共科目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5.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考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受疫情影響:請應聘人員非必要盡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減少出行、聚集等有傳染風險的活動。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滿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通知、通告、公告,并嚴格按要求執行。請應聘人員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響考試。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從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3:1的比例(進入專業測試環節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確定。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最后一名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出現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問題的,一律取消進入專業測試環節資格。取消資格后空出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最多進行三次。經資格復審遞補后的人員仍達不到專業測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該崗位應聘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本人所在專業測試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所有應聘人員的平均成績。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專業測試資格。
4.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詳見復審公告。
5.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如下材料:
①《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②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載打印);
④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相關對口專業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大學時期學習成績單,蒙漢兼通崗位應聘人員須提供高中學籍表或大學時期學習成績單;
⑤“項目人員”除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服務期滿證書以及當地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提供的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并加蓋盟市主管部門公章(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滿洲里市社區民生志愿者須提供市人社部門開具的期滿證明;
⑥大學生退役士兵除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退役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⑦2020年應屆生未取得畢業證的,可憑所在院校出具的可以如期畢業的證明參加資格審核。凡是截至到2020年10月1日尚仍未取得畢業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特殊情況由滿洲里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議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或檔案保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業服務機構等)開具的存放檔案等證明;
⑧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有工作單位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三)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詳見報名網站相關公告。
2.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定60分為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成績當場公布。主要測試與崗位相適應的基礎專業知識、專業素養和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為試講。考試時間為20分鐘,其中汽車運用與維修崗位考試時間為15分鐘試講+30分鐘實操(實操考察內容為汽車維護技能和汽車修理技能兩部分);滿洲里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前教育崗位考試時間為15分鐘試講+5分鐘技能展示(應聘人員可選擇樂器、聲樂、舞蹈、繪畫等內容進行展示)。專業測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3.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專業測試必須使用漢語作答。報考“漢語授課”崗位的人員,專業測試必須使用漢語作答。專業測試只能使用一種語言(外語類崗位除外),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專業測試環節,對于實際到場參加專業測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本人所在專業測試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所有專業測試人員平均成績;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須達到命題組事先設定的專業測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5.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應聘人員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70%。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5分)×30%+專業測試成績×7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聘用。應聘人員總成績中末位出現并列的,以專業測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兩項都相同者,通過加試確定最終聘用人員。
6.應聘人員專業測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將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崗位招聘人數和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人員。
(一)體檢。體檢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共同負責,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教師資格條例》執行。招聘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具體時間、地點將在滿洲里市人才網公布。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體檢的、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崗位缺額的,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考察。市教育局負責擬聘用人員的考察工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進入考察程序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個人檔案、就讀院校、實習單位或所在社區及公安部門出具的考察材料。應聘人員因檔案問題、違法違紀等行為受到相關處分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不能提供相關個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結束后,市教育局要形成考察報告,并按照管理權限報市人社局備案。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崗位缺額的,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滿洲里人才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工作結束后,因應聘人員違紀或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崗位缺額的不再進行補錄。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三)用人單位須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聘用合同中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機構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三)在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相關網站。若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出現未能聯系上應聘人員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四)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滿洲里市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滿洲里市人才網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七)報名咨詢、技術支持和監督舉報電話
報名咨詢電話:0470-6262402
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
監督舉報電話:0470-6262010
電話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別提醒: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廣大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確保滿洲里市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順利進行,請應聘人員時刻關注滿洲里市人才網相關招聘專欄,詳細閱讀《滿洲里市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期間疫情防控事項公告》等疫情防控公告,同時手機保持暢通。對未及時關注考試相關信息的應聘人員,導致延誤考試的,后果自負。
未盡事宜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