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鹽城教師招聘 江蘇鹽城射陽縣教育局直屬部分學校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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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全縣教師隊伍,優化師資結構,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編辦、財政部《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8號)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射陽縣教育局直屬部分學校現決定公開招聘教師8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2020年射陽縣教育局直屬部分學校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熱愛教育事業;
3.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段學科與招聘崗位一致。(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名的考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也可參加應聘,須承諾于聘用后1年內取得符合任教學段和學科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其他人員,需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證書,并承諾于2020年10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6.本次招聘沒有戶籍限制,聘用后全部入編;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8.射陽縣內民辦中小學合同期內人員報考時需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9.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2020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③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方式、地點
報名時間:2020年8月11日-13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射陽縣教育局關工委(射陽縣合德鎮德發大道110號)。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只能選擇《2020年射陽縣教育局直屬部分學校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得兼報。
2.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0年射陽縣教育局直屬部分學校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報考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人員還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高校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的不需提供,往屆生無教師資格證書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射陽縣內民辦中小學合同期內人員報考時需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⑥個人誠信承諾書(報名時現場填寫)。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報名人員應在考試前14天申領“蘇康碼”并每日進行健康申報,報名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現場報名。報名人員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3.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縣教育局、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核。所有崗位均設1:3開考比例,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確難形成競爭的急需人員的專業技術崗位,經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商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如果對初審結果有異議,可從收到審核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4.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本次公開招聘收取考生筆試費100元/人,面試費100元/人,均于領取準考證時繳納。
5.報考者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