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愿報名
凡自愿報考銀齡講學教師的人員,于8月10日-8月24日按照《江西省銀齡講學計劃2020-2021學年招募講學教師需求表》(附件1)提供的聯系方式進行報名,填寫《江西省銀齡講學教師報名表》(附件2)電子表格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明、本年度健康體檢報告等,下同)掃描件發至當地縣(市、區)設崗單位郵箱。也可到報考縣(市、區)教育局現場報名,現場提交《江西省銀齡講學教師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詳情請電話咨詢當地縣(市、區)教育局。
六、資格審查
縣(市、區)教育局根據招募公告于8月11日-8月25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七、組織遴選
縣(市、區)教育局組織遴選,具體遴選方式由縣(市、區)教育局確定。
八、公示公告
縣(市、區)教育局將擬招募講學教師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確定為講學教師。
九、簽訂協議
縣(市、區)教育局與招募講學教師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提供近六個月內體檢報告。
十、上崗任教
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按照服務協議安排講學教師完成招募流程后及時上崗,并做好管理服務和考核工作。
十一、組織紀律
銀齡講學教師招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原則,從受援縣教育學校實際需要出發,結合講學教師特長,選準學科專業。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招募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規定處理。涉及銀齡講學教師招募的相關信息,以江西教育網發布的信息為準。本公告由江西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十二、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江西省教育廳師資處0791-86765178
崗位咨詢:相關崗位情況請咨詢設崗單位,聯系方式見崗位需求表
附件1:江西省銀齡講學計劃2020—2021學年項招募講學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江西省教育廳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