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結合杭州市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會議精神,對2012年下半年蕭山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戶籍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在本區的人員均可向蕭山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提出申請(含2011年下半年起參加全國統考取得合格證明人員)。
二、我區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2012年10月2日8時~10月9日22時,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通過全國統考的申請人進入紅色入口,未參加全國統考的申請人進入綠色入口),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的照片必須是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背景為淺藍色。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點擊“提交”,系統提示“注冊成功”,即為注冊完畢。個人密碼及報名號必須牢記,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初審階段。2012年10月11日~10月12日(上午8點30分至11點,下午1點至4點)申請人隨帶以下材料前往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辦理初審: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需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頁)。
2.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如研究生學歷,需同時隨帶本科學歷證書)。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提交注冊信息后,重新登錄打印出已有個人信息的4張A4紙表格,然后復印到一張A3紙上,注意復印順序:A3紙對折后,第一頁為封面,第二頁為填表說明,第三頁為個人信息,底頁為認定機構填寫的內容)。網絡報名時上傳的相同照片兩張粘貼在申請表內,另一張用固體膠粘貼在其中一張申請表封面的左上角。注意:第二頁填表說明下的“承諾書”不要簽名。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見附件一,公辦教師由工作單位填寫并蓋章,人事代理在蕭山區的人員由蕭山區人事代理中心蓋章,其他申請者由戶籍所在地鎮或街道填寫,并加蓋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公章。注意:加蓋的印章為行政章,非黨委印章)。
5.體檢表一份(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見附件二,申請其他層次教師資格見附近三,粘貼與網上上傳相一致的照片,填寫好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出生年月、既往病史五項內容)。
6.其他需隨帶的材料:
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非師范類畢業生:教育學及心理學合格證書(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自發證之日起5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師范類畢業生:畢業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師范生證明內應注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入學年月、畢業年月、所學專業,屬全日制師范畢業生)。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戶籍在外區,人事代理在蕭山區人事局的申請人提供,戶籍在蕭山區的申請人不提供。
第三階段為受理階段。2012年10月19日或10月22日,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前往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進行材料復審并正式受理。
特別提醒:
1.申請人提供的復印件或證明均用A4紙;
2.體檢時間在接受初審時預約,取消乙肝項目檢測;
3.除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畢業生及2004年前畢業的全日制中等師范(含幼兒師范)畢業生、2003年前招收的成教(全日制脫產班)教育類師范畢業生外,申請人必須取得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其他教育學、心理學成績不予認可。
4.申領高中教師資格初審及材料受理方法同上,認定過程在杭州市教育局,認定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在杭州教育城域網進行告知或公示(網址www.hzedu.net),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11月12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11月29日左右。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聯系人及咨詢電話:孔老師(82652102)
附件一: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附件二:浙江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附件三: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蕭山區教育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