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安排
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可采取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或考察、考核方式進行。對招聘引進崗位應聘人數較多的崗位,也可通過統一組織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等程序進行。
延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所屬學校(幼兒園)教師招聘采取筆試、面試(說課、試講)的方式進行。
(四)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應聘人員考試成績或考察考核排序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著重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以及違法違紀行為等。
(六)資格復審與公示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門將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歸口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公告發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以下情形導致公開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①資格復審、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資格的;
③自愿放棄的;
④因其他情形導致崗位空缺的。
公示期滿后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辦理招聘手續
公示期滿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發布人員招聘結果和招聘通知書。由用人單位與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人事手續。招聘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
試用期限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陜人發[2006]19號)規定執行。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人才待遇
1.按照中共延安市委辦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延安市引進培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延市辦發〔2017〕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執行。
2.對于招聘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根據《延安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延市辦發〔2007〕26號)規定,單位有空缺崗位的按崗聘用,無空缺崗位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設置“特設崗位”予以聘用,實行“人在崗留,人走崗收”。
3.被聘用人員在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時,5年內不受空缺崗位限制。
4.被聘用人員應與用人單位簽訂至少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內不得申請解聘或調離。確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須退還招聘時獎金。
六、有關要求
1.各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和市直主管部門于7月底前將擬聘人員按歸口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
2.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將在延安黨建網站、延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信息。
3.應聘人員報名時須真實填寫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后續工作中能及時聯系本人。因應聘人員所留電話號碼錯誤、停機、限制呼叫、無法接通等與應聘人員無法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4.對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直接撥打招聘崗位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科):0911—7090835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911—7090652
附件1:2020年延安市各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特殊專業人才崗位需求計劃表.xlsx
附件2:2020年延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特 殊專業人才崗位需求計劃表.xlsx
附件3:2020年延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所屬學校(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計劃表.xls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