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崗位計劃數,按照1∶2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如資格審查對象入圍末位筆試成績相同時,相同成績者一并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
2.資格審查時間、地點:2020年7月18日至20日(暫定,如有變化另行通知,節假日不休息)在湘潭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對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視作自動棄權處理。
3.資格審查時應提交的證書、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同時還須提供“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打印的學歷認證報告(要求有二維碼)。報考小學教師2(崗位代碼201)、初中教師(崗位代碼401-408)的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和工作單位出具的教學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
4.2020年應屆畢業生暫未辦理畢業證的,可憑《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函、畢業成績單等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必須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的畢業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0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6.如有資格審查對象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則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替補資格審查對象,成績相同時,相同成績者一并替補為資格審查對象。
7.面試開考比例為資格審查比例,未達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核減。因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而核減的招聘計劃數,調整至小學教師1(崗位代碼101)招聘計劃,并在面試前發布調整公告。招聘計劃崗位核減到只有1個且面試對象只有1人的,不再取消招聘計劃。
8.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其中,報考面向高校畢業生崗位的,要求簽訂擇業期(兩年)內未落實過用人單位的承諾書。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在報名時應選擇一門學科作為面試內容科目(限語文、數學、英語三科)。
(四)面試(實際操作考核)
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在面試當天上午8:00前在面試地點簽到,如未參加面試,視作自動棄權處理,F場抽簽決定面試順序和具體內容。面試總分為100分。
1.時間和地點
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及有關說明
3.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同一場次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成績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五)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實際操作考核)成績×50%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其余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
(六)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
2.體檢組織
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實施。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縣教育局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八)遞補
如遇體檢、考察等環節棄權或不合格情況,出現招聘計劃未滿時,根據有關規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整個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社局審查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經縣人社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縣網、湘潭縣人社局官網、湘潭縣教育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十)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縣教育局根據崗位情況確定各單位聘用人數,報考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按照其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行選崗。由縣人社局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列入公益一類事業編制。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如未按期到聘用單位上崗或未按期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的規定,通過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的“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為1年(崗位代碼101、301),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監督
湘潭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社會各界和縣紀委監委第十二派駐紀檢組的監督,嚴格按程序辦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附件:
附件4:《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
湘潭縣教育局
2020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