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修正系數=(全部進入面試、技能測試考生面試得分之和÷全部進入面試、技能測試考生數)÷(該組考生面試、技能測試得分之和÷該組考生數)。修正系數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四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成績計算及確定體檢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得分×30%+面試得分×30%+技能測試得分×40%,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按招聘計劃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對象名單。若最后一名總分并列的,以技能測試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測試得分相同的,以面試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試得分也相同,以筆試成績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五)體檢
入圍體檢的對象須統一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
體檢醫院為具有公務員招考體檢資質醫院或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錄用過程中對考生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進行復檢。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考察、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所有考察對象須于2020年7月17日前攜帶相關證件、證書到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并將個人人事檔案轉到江山市教育局檔案室。考察不合格、資格復審不通過的人員,不予錄取。
(七)聘用
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將按工作進度在江山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總成績前3名安排至城區公辦幼兒園任教,其他擬錄用人員安排到農村幼兒園任教。
聘用人員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一年。見習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見習期人員管理參照《關于轉發〈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240號)執行。
(八)遞補錄取
若有擬錄用人員因資格復審不通過、體檢不合格、主動放棄等因素造成招聘計劃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若遞補對象出現總成績相同的,以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試成績也相同,以筆試成績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名在前。遞補對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遞補,不足名額按報名人數不足情況處理。
(九)報到培訓
對于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要求于2020年7月下旬報到參加新教師崗前培訓(具體報到時間,屆時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網教育局窗口公布),再確定安置學校和明確到校報到上班時間。
未按時報到的,不服從調配的,均取消擬錄用資格。
四、相關政策
幼兒園報備員額教師納入機構編制實名制系統,與事業編制實行分庫管理。對幼兒園報備員額教師的管理,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五、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公辦幼兒園事業編制人員執行。
(二)在城區無固定住房的幼兒園報備員額單身教師如在農村學校任教的,可申辦《江山市教師“進城送家”入住證》,以較低價格在周五、周六入住城區指定賓館(江山市教育局有補助)。
六、其它事項
(一)應聘者提供的各種報名材料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在招聘工作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或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或不按要求按時報到的,一律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次公開招聘教師,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相應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針對本次公開招聘教師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山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0-4071780。
(四)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招聘公告、考試通知、考試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及人員遞補等)將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網教育局窗口公布,請隨時關注,不另行電話通知。
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網教育局窗口網址: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87/index.html
七、聯系方式
招聘咨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江山市禮賢路304號教育局大樓2樓208室);
招聘咨詢電話:0570-4071670;
招聘咨詢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八、本招聘公告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
附件: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