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統一筆試、心理健康測量、專業測試等環節組織。
1.統一筆試。筆試內容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生管理服務工作相關的政策理論及輔導員職業能力知識等。學校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進入專業測試。筆試成績于考核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網站公布。
2.心理健康測量。筆試結束后,所有人選在手機上現場進行心理健康測量。
3.專業測試。因招聘崗位的專業性和學科差異性,對應聘人員的專業測試工作,由輔導員招聘工作領導組按照有關規定成立專業測試考官組,考官組成員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試講形式進行,成績各占50%。結構化面試考察應聘者從事輔導員工作的綜合素質等,時間為8分鐘。試講考察應聘者對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邏輯思維能力、課堂控制能力等。試講內容為思想政治課程(自選),時間為10分鐘。
4.最終成績。應聘人員最終成績以筆試成績占30%、專業測試成績占70%合成確定。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應聘者各科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五)體檢。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擬聘人員須在學校指定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統一使用《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表》,如體檢不合格學校將按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就業協議、不予聘用。
(六)考察。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體檢、考察結束后,依據招聘公告規定和體檢、考察結果,學校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安徽師范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中,對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報考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八)簽約聘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將有關材料,報省人社廳核準辦理有關手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須與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待遇
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待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和校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子女入學可享受附幼、附小、附中優質教育資源。
六、其他事項
1.本次專職輔導員選聘工作在學校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同時歡迎社會和學校廣大教職工進行監督,如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553-5910019。
2.請應聘者嚴格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以應聘者最終學歷及所學專業作為認定標準,對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學校一律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3.本公告未規定的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聯系人:芮老師,電話:0553-5910165。
特此公告。
安徽師范大學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