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博士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招聘公告【86人】全年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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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天津理工大學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結合,工、理、管、文、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總占地面積159.42萬平方米、建筑面積76.96萬平方米,現有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7萬余人。學校現有本科專業64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天津市重點學科12個。
現有國家級工程實驗室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2個、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研究實驗室1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個、國家外專局教育部聯合創新引智基地1個、教育部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1個、天津市重點實驗室10個、天津市工程中心9個、天津市人文社科基地2個及天津市智庫1個,為各類人才交流與發展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學校現有教職工1800余人,其中不乏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杰青、國家“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人選、國家優青、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國家教學名師等國家級人才多名。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理工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門戶網站(http://.wwwrsc.tjut.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理工大學2020年度公開招聘計劃(博士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崗)》(附件1)。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具體崗位及專業、學歷、學位等要求詳見附件1;
6.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條件:沒有特別注明年齡要求的崗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具有省部級(含)以上人才稱號或緊缺崗位的高層次人才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一般不超過55周歲;
7.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能辦理調入手續;
8.對于國內高等院校自主設置的專業與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注重專業內容實質,此兩類應聘人員的專業方向與所需專業方向要求一致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9.應聘人員為2020屆畢業生的,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10.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不能如期畢業的;只取得學歷、學位證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養的高校應屆畢業生;
10.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對象
(一)高層次人才崗位
面向院士、“長江學者”、“杰出青年”、國家“千人計劃”、省部級特聘(講座)教授、天津市“千人計劃”等具備入選天津理工學者“百人計劃”條件的高層次人才,不設崗位數限制,全年招聘。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簡化程序招聘,經學校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應聘人員可直接與各學院或人事處聯系,聯系方式詳見招聘方案及招聘計劃。
(二)教學科研崗位
應聘人員應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原則上應聘人員各學習階段均須在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綜合性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的國外高校學習,定向及委托培養的高校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之內。特殊情況經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同等條件下,國家級人才作為導師直接培養的博士研究生優先聘用。具體相關要求詳見招聘計劃。
五、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