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
甘南縣第二中學興十四分校。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公開招聘高中教師21名,具體崗位是:
語文3名,數學2名,英語3名,物理1名,化學1名,生物3名,政治1名,歷史1名,地理1名,音樂2名,體育1名,美術1名,計算機1名(其中職教中心學校數學、英語、生物、音樂各1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的對象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非在職(非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應往屆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熱愛教育事業;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病和精神病史;
3、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結構與水平、技能條件和身體心理素質;
4、學歷為全日制師范類統招本科以上(含本科),專業對口;具備高中教師資格;
5、年齡在30歲以下(1981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國家承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畢業證書者,年齡可放寬至35歲(197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近三年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4、根據黑龍江省特設崗位教師服務協議書中有關規定,特崗教師服務期未滿的人員不允許報名。
四、報考比例要求
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5。達不到1:5比例的原則上減少相應崗位數。特殊情況的,由甘南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
五、招考辦法及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1年8月2 日--8月16日,在甘南電視臺和甘南縣政府網等新聞媒體上發布招聘信息。
(二)公開報名及資格審查
公開報名:報名時間為2011年8月17日上午8點——8月18日下午4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畢業生在外地的可由家長代為報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張。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張。如屬于“項目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地點在甘南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452—5637630。
資格審查:由縣監察局、人社局、教育局抽調人員組成資格審查組,負責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人員需交考務費200.00元。
核發準考證:8月19日。經資格審查組核實完報名人員資質后,對符合考試條件人員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
1、筆試:8月20日上午8:00-10:00時
筆試采取標準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應聘學科專業知識,以現行普通高中教材為主,滿分2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加分政策:依據黑政發[2009]30號文件規定,“項目生”(“項目生”指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且服務期滿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屬于服務期滿后3年內的,筆試加10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可再相應增加2分。此加分政策只適用于服務黑龍江省項目生。
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成績+政策加分。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特殊情況除外),同一崗位中由于筆試成績并列造成不能確定1:3面試人選時,擴大參加面試人選,即并列人員納入面試人選。
2、面試:8月20日下午公布筆試成績并領取面試通知單,面試采取現場說課的方式進行。
(1)說課:按照說課的常規要求,將所備課內容、教學設計以說課形式表述出來。
(2)面試成績折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評委的平均分,以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做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四)招聘辦法
1、成績合計:筆試200分、面試100分,筆試和面試成績按6:4比例折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尾數以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依名次分學科從高到低聘用。成績高者優先選擇招聘單位。
2、若在錄取名額內最后一個名次出現并列,如有項目生則項目生優先聘用;如無項目生則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聘用。
(五)體檢
由教育局負責組織對擬聘任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按照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進入相應程序。
(六)考核
由教育局負責組織考核。根據考試結果,每一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擬考核人選。重點考核現實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的情況,考核主要通過談話,走訪街道辦事處、當地派出所,查看本人檔案等方法。考核結果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不滿者;
2、參與邪教組織活動者,組織、參與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賭博等活動者(以公安機關正式處罰為依據);
3、存在其他不適合從事教育工作的問題。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提出擬聘人選,并在甘南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予以聘用。
六、聘后待遇和要求
1、畢業生被聘后,與用人單位簽定聘用合同。
2、畢業生被聘后,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經考核能夠勝任本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聘用,納入用人單位編制管理;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
3、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由本人攜帶畢業證、報到證、高中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檔案,上述條件缺一不可,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后果自負。取消聘用資格的按照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畢業生被聘后,必須自被聘之日起在甘南縣服務不低于5年。
七、招聘紀律
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于在報名、考試等招聘環節上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并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嚴肅處理;對于在組織招聘過程中營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反招聘紀律及招聘方案規定的行為要予以制止、糾正,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有關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請到縣教育局人事股或甘南縣政府網(www.gannan.gov.cn),查閱招考方案。
此方案考錄程序由人社局負責解釋,用人條件及崗位設置由教育局負責解釋。
甘南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